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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西乡县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

2、2023年西乡县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最新政策(附招生范围)

3、西乡县2021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22〕11号)和汉中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汉教发〔2022〕5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22年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   一、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   (一)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   以“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和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为原则,按照户口为第一梯度,房产为第二梯度,特殊群体为第三梯度进行招生;若城北小学、莲花小学、东关小学、金牛小学有空余学位,采取网络注册登记的方式解决符合条件的租房户、务工等人员子女(第四梯度)就学。   1.招生计划及片区划分   (1)城北小学:招生9个班,提供学位405个。第一梯度户口在:城内街社区(3、4、5、6、8、10组),进站路社区(不含3组),附溪村,北坝社区;第二梯度房产在:东至城东东一路(将军路)以西,南至北马路以北,西至进站路(云林路)以东,北至新铁佛寺以南片区;溪水佳苑。   (2)东关小学:招生9个班,提供学位405个。第一梯度户口在:东关社区,前锋社区,南关社区(1、2、3、4、5、12组),城内街社区(7、9组);第二梯度房产在:东至东渡大桥以西,南至河滨路以北,西至商业步行街(南大街-河滨公园西路)以东,北至北马路以南片区。   (3)莲花小学:招生9个班,提供学位405个。第一梯度户口在:莲花社区,鹿龄社区,进站路社区(3组),西关社区(9、10、12、13组),结友社区(1组);第二梯度房产在:东至进站路以西,南至北马路以北,西至樱花大道以东,北至阳安铁路以南片区。   (4)金牛小学:招生7个班,提供学位315个。第一梯度户口在:西关社区(1至8组、11组),结友社区(不含1组),南关社区(6、7、8、9、10、11组),城内街社区(1、2组),西关社区(14组、城北户口或城北散户);第二梯度房产在:东至商业步行街(南大街—河滨公园西路)以西,南至河滨路以北,西至樱花大道(滨江华庭)以东,北至北马路以南片区。   (5)四河学校:招生7个班,提供学位315个。第一梯度户口在:四季河村,青龙村,乔山村;第二梯度房产在:南至北马路以北,西至城东东一路以东;北合佳苑。   (6)葛石小学:招生3个班,提供学位135个。户口或房产在葛石社区、五渠村、中渡村、和平社区、桥房村、牧马河以南的住宅小区。   (7)城北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招生5个班,提供学位225个。第一梯度户口在:二里社区,十里村,古元村,枣园村,余家山村,桥房村;第二梯度房产在:东至樱花大道(滨江华庭)以西,南至河滨路以北。   (8)城南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招生4个班,提供学位180个:户口或房产在东渡社区,水东村,五星村。   有关说明:   A.第一梯度(户口):凡符合新生入学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按规定在户籍所在地相应的学校登记入学。   B.第二梯度(购房户)需提供以下证明:   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或购房合同及交款发票(正式发票,不是收据)、房产开发公司出具的房款交清证明;户口本(学生和房产证上房屋所有人须在同一个户口本上)。   C.第三梯度(特殊群体子女)需提供以下证明:   军转及随军人员:部队出具证明;   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公安局出具证明;   消防救援人员:消防部队出具证明;   援藏援疆干部:当地政府出具证明;   来县投资商:县经济合作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   父母工作调动:工作单位出具证明;   随迁子女就学:公安部门办理有效居住证;   西乡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务工人员:持园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六个月以上务工证明和打印近6个月工资银行流水记录。   D.第四梯度(租房户、务工等人员子女)需提供以下证明:   学生户口本;学生父母从业证明或用工合同;提供公安部门的制式租房合同或其他相应的证明(必须经房屋所在村或社区审核,所租住房屋必须安全)。   2.招生工作及时间安排(具体时间安排以学校公布的为准)   (1)6月20日前:城区8所公办学校对学区内生源基本信息进行摸底调查,宣传招生政策。   (2)7月12日—14日,符合第一梯度、第二梯度、第三梯度招生对象的学生,在家长的带领下,持户口簿(第一梯度)或房产证(第二梯度)或相关印证材料(第三梯度)到对应学区小学审验资料,学校保留符合条件的学生证明材料原件。   (3)7月15日符合第四梯度招生对象的学生(租房户、务工等人员子女)愿意到四河学校、城北中心校、葛石小学、城南中心校就读的,持相应的证明材料到对应的学校审验资料。   (4)7月17日,各城区小学将学区内符合前三梯度(四河学校、城北中心校、葛石小学、城南中心校符合前四梯度)条件的学生花名册,纸质版由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报县教体局基教股备案,电子版发至xxjy6221809@163.com邮箱。   (5)7月18日,城北小学、莲花小学、东关小学、金牛小学四所学校在校门口醒目位置公告剩余学位数,以及网络注册登记网址、时间、流程等相关信息及要求。   (6)7月19日—20日,符合第四梯度(租房户、务工等人员子女)的,原则上按照现居住地所在的片区,到对应的学校用学生的身份证号进行网上注册登记;若该区域对应的学校没有空余学位或学位数量较少时,可选择在相近的学校进行网上注册登记(一个身份证号只能在城区的一所学校注册)。同时,家长持相应的证明,到对应申请入学的小学审验资料,审核通过后注册登记才算成功。   (7)7月22日上午9时整(具体时间以各校公布的时间为准),注册登记成功的家长,确保预留的电话(接收信息)畅通,并在电脑上按公示的网址进行选择学位,选完为止。   (8)7月25前,参与网络登记注册的小学,将学区内符合第四梯度条件的学生花名册,由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纸质版报县教体局基教股备案,电子版发至xxjy6221809@163.com邮箱。   (9)7月28日,各招生学校发放学生录取通知书,退还学生证明材料原件。未被报名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由教体局统一安排到葛石小学就学。   (10)2022年秋季开学时,家长凭城区小学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到对应的小学给学生报名。   3.相关要求   (1)家长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带上所需审核资料到对应片区内小学进行证明查验和登记,并按要求填写《西乡县2022年义务教育新生登记表》,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的视同为自动放弃学位。   (2)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证明、证件和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不予办理登记或登记无效。   (二)城区初中七年级招生   1.学区内学生入学   西乡三中:招生16个班,提供学位800个,招收金牛小学、东关小学、城北小学(按学生志愿)六年级毕业生。   西乡五中:招生16个班,提供学位800个(含面向城区六所小学毕业生招收的奥体班50人,具体招生办法由学校制订),招收莲花小学、城北街道办事处中心校、城北小学(按学生志愿)、子午中心校六年级毕业生。   四河学校:招生4个班,提供200个学位,招收四河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家住城东的城北片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由城北片区小学组织学生家长填写到四河学校就读的申请表)。   西乡四中:招生8个班,提供学位400个(含面向全县小学毕业生招收的奥体班50人,具体招生办法由学校制订),招收杨河中心学校及辖区学校,葛石小学,城南办草庙小学;城北办辖区内六年级毕业生。   西乡六中:招生4个班,提供学位 200个,招收城南街道办事处中心校、城南办官兵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城北办辖区内六年级毕业生。   2.城区户籍学生回县入学   城区户籍学生在外地毕业回县就读七年级的,持户口本、小学毕业证和学籍信息表到县教体局基教股登记,由县教体局安排就近入学。   3.购房户及进城务工人员等子女入学   购房户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提供:学生户口本;学生父母从业证明或用工合同;租房合同(必须经房屋所在村或社区审核)或房产证等其它相应证明,申请到西乡四中或西乡六中入学。   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   农村一年级,根据户籍地、居住地,按照登记(报名)方式入学;六年级毕业生,按照“对口直升”的方式进入辖区内相应的初中(九年制学校)。   三、民办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   (一)招生计划。汉中市杨河学校七年级招生16个班,提供学位650个。包括招收县外学校六年级毕业生招收30人,城北六所小学六年级毕业生招收380人,县内其余学校六年级毕业生招收240人,计划人数可以相互调剂。   (二)招生方式。采取学生自愿网上报名、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由县教体局派3名以上工作人员驻校全程参与电脑随机录取工作,电脑随机录取的结果现场公布。若报名总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一次性全部录取;若报名总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被汉中市杨河学校录取的学生,对口直升到原对应的初中(九年制学校)。   (三)招生时间安排。   1.6月底前,公布汉中市杨河学校招生计划。   2.7月9日前,公布汉中市杨河学校招生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3.7月11日—13日符合报名入学条件的学生,由家长(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公布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发放报名条,学生家长(监护人)登录“汉中市民办学校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每个学生只能填报市内1所义务教育学校,报名后不能修改。   4.7月15日,县教体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招生录取。当实际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时,实行一次性全部录取,公布录取结果。   5.7月29日前,由汉中市杨河学校向录取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被汉中市杨河学校录取的学生,对应初中不再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特殊群体学生招生办法   (一)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针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同状况,落实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或送教上门等教育安置办法。落实“一人一案”,并全部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全部就学。   (二)军转、随军,公安英烈、因公牺牲或伤残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来县投资商、高学历人才引进、父母工作调动等子女,按照第三梯度,由县教体局审核后安排就近入学。   西乡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监督电话:0916-6221809   0916-6213393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23〕14号)和汉中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汉教发〔2023〕62号)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   2023年秋季学期使用全市统一的义务教育招生平台,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招生方式。   (一)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   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和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原则。按照户口为第一梯度(公安、军人、消防等英烈子女,省级及以上道德模范、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子女就读,相关部门提供资料,县教体局审核),房产为第二梯度,特殊群体为第三梯度,经商、务工和租房户为第四梯度。各校按梯度招生,先招符合前三梯度的学生,若有剩余学位,则学校采取“现场初审登记--学校考核积分--入户实地核查--正式录取”方式进行第四梯度招生。   1.招生计划及片区划分   (1)城北小学:招生12个班,提供学位540个。第一梯度户口在:城内街社区(3、4、5、6、8、10组),进站路社区(不含3组),附溪村(含原三友6、7、8组),北坝社区;第二梯度房产在:东至城东东一路--将军路北段以西,南至汉白路以北,西至进站路(云林路)以东,北至庆华酒店以南片区;溪水佳苑小区。   (2)东关小学:招生9个班,提供学位405个。第一梯度户口在:东关社区,前锋社区,南关社区(1、2、3、4、5、12组),城内街社区(7、9组);第二梯度房产在:东至东一路以西,南至河滨路以北,西至商业步行街(南大街--河滨公园西路)以东,北至汉白路以南片区。   (3)莲花小学:招生9个班,提供学位405个。第一梯度户口在:莲花社区,鹿龄社区,进站路社区(3组),西关社区(9、10、12、13组),结友社区(1组);第二梯度房产在:东至进站路以西,西至樱花大道以东,南至东康巷(金山酒店南侧)--民安街--宁家园无名街道(卫健局对面巷道)以北,北至阳安铁路以南片区。   (4)金牛小学:招生7个班,提供学位315个。第一梯度户口在:西关社区(1至8组、11组),结友社区(不含1组),南关社区(6、7、8、9、10、11组),城内街社区(1、2组),西关社区(14组、城北户口或城北散户);第二梯度房产在:东至商业步行街(南大街—河滨公园西路)以西,西至樱花大道(滨江华庭)以东,南至河滨路以北,北至东康巷(金山酒店南侧)--民安街--宁家园无名街道(卫健局对面巷道)以南。   (5)四河学校:招生3个班,提供学位135个。第一梯度户口在:四季河村,青龙村,乔山村;第二梯度房产在:北至北环路(国道)以南,南至西白(白龙)路以北,西至城东东二路以东,东至西白路与北环路(国道)交叉口;北合佳苑小区;水云居小区。   (6)河滨小学:招生10个班,提供学位450个。第一梯度户口在:户籍在北坝社区的可自行选择城北小学和河滨小学,户籍在前锋社区的可自行选择东关小学和河滨小学;第二梯度房产在:东至东二路以西,西至城东东一路以东,南至河滨路以北,北至北环路以南;水云居小区;东环小区;丰元新村小区;茶乡水城小区。   (7)葛石小学:招生5个班,提供学位225个。户口或房产在葛石社区,五渠村,中渡村,和平社区,桥房村,牧马河以南的住宅小区。   (8)城北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招生5个班,提供学位225个。第一梯度户口在:二里社区,十里村,古元村,枣园村,余家山村,桥房村;第二梯度房产在:东至樱花大道(滨江华庭)以西,南至河滨路以北。   (9)城南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招生5个班,提供学位225个:户口或房产在东渡社区,水东村,五星村。   2.招生梯度说明   (1)第一梯度(户口)凡符合新生入学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按规定在户籍所在地相应的学校登记入学。   (2)第二梯度(购房户)需提供以下证明:   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或购房合同及交款发票(正式发票,不是收据)、房产开发公司出具的房款交清证明;户口本(学生和房产证上房屋所有人须在同一个户口本上)。   (3)第三梯度(含所有特殊群体子女)需提供以下证明:   军烈、军转及随军人员:民政部门、部队出具证明;   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公安局出具证明;   消防英烈和消防救援人员:消防部队出具证明;   援藏援疆干部:当地政府出具证明;   来县投资商:县经济合作服务中心出具证明;   父母工作调动:工作单位出具证明;   随迁子女就学:公安部门办理有效居住证;   西乡县引进人才子女:组织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西乡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务工人员:持园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六个月以上务工证明和打印近6个月工资银行流水记录。   以上所有证明由县教体局审核后安排就近入学。   (4)第四梯度(经商、租房户、务工人员子女)需提供以下证明:   学生户口本;学生父母从业证明或务工合同(单位签字盖章);提供租房合同或其他相应的证明(所租住房必须安全,并经房产所在村或社区审核签字盖章,确实无法确定的由村或社区联系住建部门共同判定)。   3.招生时间安排(具体时间安排以学校公布的为准)   审核资料考核积分办法(共计100分。具体考核办法以学校公布的为准):   A.提供:学生和户主户口本原件、复印件。计25分。   B.提供:学生父母2022年9月1日以前签订的在县城城北中心片区的从业证明或务工合同(协议),并由用工单位签字盖章;务工人员提供不少于3个月真实有效的工资流水账单(如微信支付支方和收方电子流水账单以及转账电子凭证或支付宝转账账单详情或银行转账账单)截图并打印。以上资料全部提供齐全计25分。   C.提供:学生父母2022年9月1日以前签订的在县城城北中心片区租住安全住房合同(协议),所租住房安全性必须经房产所在村或社区审核签字盖章;提供租房期内1次真实有效的租房费用账单(如微信支付支方和收方电子流水账单以及转账电子凭证或支付宝转账账单详情或银行转账账单)截图并打印。以上资料全部提供齐全计25分。   D.2022年秋季学期在县城城北中心片区幼儿园就读学籍证明(此证明由学生所毕业的幼儿园提供,园长签字,加盖幼儿园公章)。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计25分。   (7)7月21日—23日,由学校校领导带队,组织人员共同参与入户实地核查。核查采取听、查、看、访的方式进行,主要核查报名提供的各种信息是否准确,是否与实际情况(经商、务工、租房)真实一致等。若提供资料、信息不真实,经核查,则项目评分直接按0分计算,所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核查全部结束后学校汇总情况,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第四梯度录取对象,并在学校醒目位置公布。   (8)7月27日前:各校完善所有录取学生的网上报名资料。凡因学位不足而无法录取的学生,各校要及时做好相关工作,动员学生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报名。   (9)7月30日:经县教体局审核同意后,各招生学校发放学生录取通知书,退还学生户口本等证明材料原件。   (10)2023年秋季开学时,家长凭城区小学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到对应的小学给学生报名。   4.相关要求   (1)家长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到片区内选择相对就近小学登记,按要求填写《西乡县2023年义务教育新生登记表》,带上所需审核资料,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2)申请人在登记时提供虚假信息、证明、证件和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经核实将不予办理登记,后果自负。   (3)第四梯度学生入学不划定学区,按“相对就近、有空即进、无空另选”的原则相对就近入学。   (4)学校要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明确招生流程和时间安排,优化报名登记、递交证明材料、审核相关资料、考核评分、实地核查等程序,对提供的材料要列出清单,提前告知家长。招生时全面取消提供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随迁子女在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和附加项目,预防接种证明可在开学后要求学生提供,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收入证明等信息。   (二)城区初中七年级招生   1.学区内学生入学   西乡三中:招生17个班,提供学位850个(含面向城区六所小学毕业生招收的奥体班50人,具体招生办法由学校制订,由健身中心、基教股审核),招收金牛小学、东关小学、城北小学(按学生志愿)六年级毕业生。   西乡五中:招生20个班,提供学位1000个(含面向城区六所小学毕业生招收的奥体班50人,具体招生办法由学校制订,由健身中心、基教股审核),招收莲花小学、城北办中心校、城北小学(按学生志愿)、子午镇中心校六年级毕业生。   西乡四中:招生8个班,提供学位400个(含面向全县小学毕业生招收的奥体班50人,具体招生办法由学校制订,由健身中心、基教股审核),招收杨河镇中心校及辖区小学,葛石小学、草庙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西乡六中:招生5个班,提供学位 250个(含面向城区六所小学毕业生招收的奥体班50人,具体招生办法由学校制订,由健身中心、基教股审核),招收城南办中心校、城南办官兵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四河学校:招生3个班,提供学位 150个,招收四河学校小学本年度毕业学生。   2.城区户籍学生回县入学   城区户籍学生在外地毕业回县就读七年级的,持户口本、小学毕业证和学籍信息表在县教体局基教股登记后,由县教体局安排相对就近入学。   3.购房户及进城务工人员等子女入学   购房户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提供:学生户口本;学生父母从业证明或用工合同;租房合同(必须经房屋所在村或社区审核)或房产证等其它相应证明,申请到西乡四中或西乡六中入学。   4.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招生行为。各校不得以“国学班”“智慧班”,集团化、联合体等名义招生。   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   六年级毕业生按照对口直升的方式进入学区内相应的初中;小学根据户籍地居住地,按照登记(报名)方式入学,具体招生办法由各中心学校与当地镇政府联系,由各镇制定招生文件,并于2023年8月底前报县教体局备案。   三、民办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   (一)招生计划。汉中市杨河学校七年级招生13个班,提供学位450个。县外学校六年级毕业生招收50人,城北片中心城区6所小学六年级毕业生招收280人,县内其余学校六年级毕业生招收120人。   (二)招生方式。采取学生自愿网上报名、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由县教体局派3名以上工作人员驻校全程参与电脑随机录取工作,电脑随机录取结果现场公布。若报名总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一次性全部录取;若报名总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被汉中市杨河学校录取的学生,对口直升到原对应的初中(九年制)学校。   (三)招生时间安排。   1.6月25日前,公布汉中市杨河学校招生计划以及招生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2.6月27日—28日符合报名入学条件的学生,由家长(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公布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发放报名条,学生家长(监护人)登录“汉中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每个学生只能填报市内1所义务教育学校,报名后不能修改。   3.6月29日,县教体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招生录取。当实际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时,实行一次性全部录取,公布录取结果。   4.6月30日前,由汉中市杨河学校向录取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时学生家长同时提供放弃原就读初中学位承诺书)。被汉中市杨河学校录取的学生,对应初中不再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特殊群体学生招生办法   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针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同状况,按照“一人一案”,落实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或送教上门等教育安置办法,并全部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全部就学。   西乡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监督电话:0916-6221809   0916-621210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精神,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制度,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2020〕49号)和汉中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汉教发〔2021〕5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汉教发〔2021〕15号)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动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工作目标,充分认识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制度,建立科学高效、公正透明的管理工作机制,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科学、平稳有序、公开公正。   二、工作原则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坚持划片、就近、免试招生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要求,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均拥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学位。全面推行“阳光招生”,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等信息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严禁义务教育择校行为。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严格控制“大班额、大校额”现象,合理调控、分流招生人数,起始年级班额小学不得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   三、招生计划   (一)小学(2610人):城北小学360人,东关小学450人,莲花小学450人,金牛小学315人,四河小学315人,葛石小学270人,城北街道中心学校270人,城南街道中心学校180人。   (二)初中(2600人):西乡三中800人,西乡五中800人,西乡四中700人,西乡六中300人。   (三)汉中市杨河学校七年级650人。   四、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办法   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和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原则,按照户口为第一梯度,房产证为第二梯度,特殊群体为第三梯度进行招生;若学校还有空余学位,解决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等人员子女就学。   (一)招生计划及片区划分。   1.城北小学:招生8(7+1)个班,提供学位360个(其中1个班招生时与家长签订协议,同意河滨小学建成后,老师学生一起分流到河滨小学):第一标准梯度户口在:城内街社区(3、4、5、6、8、10组),进站路社区(不含3组),附溪村,北坝社区;第二标准梯度房产在:东至城东东一路以西,南至北马路以北,西至进站路以东,北至阳安铁路以南片区;溪水佳苑。   2.东关小学:招生10(7+2+1)个班,提供学位450个(其中2个班招生时与家长签订协议,同意待河滨小学建成后,与老师学生一起分流到河滨小学;1个班招生时与家长签订协议,同意待飞凤小学建成后,与老师学生一起分流到飞凤小学):第一标准梯度户口在:东关社区,前锋社区,南关社区(1、2、3、4、5、12组),城内街社区(7、9组);第二标准梯度房产在:东至东渡大桥以西,南至河滨路以北,西至商业步行街(南大街-河滨公园西路)以东,北至北马路以南片区。   3.莲花小学:招生10(7+3)个班,提供学位450个(其中3个班招生时与家长签订协议,同意待飞凤小学建成后,与老师学生一起分流到飞凤小学):第一标准梯度户口在:莲花社区,鹿龄社区,进站路社区(3组),西关社区(9、10、12、13组),结友社区(1组);第二标准梯度房产在:东至进站路以西,南至北马路以北,西至樱花大道以东,北至阳安铁路以南片区。   4.金牛小学:招生7(6+1)个班,提供学位315个(其中1个班招生时与家长签订协议,同意待飞凤小学建成后,与老师学生一起分流到飞凤小学):第一标准梯度户口在:西关社区(1至8组、11组),结友社区(不含1组),南关社区(6、7、8、9、10、11组),城内街社区(1、2组),西关社区(14组、城北户口或城北散户);第二标准梯度房产在:东至商业步行街(南大街-河滨公园西路)以西,南至河滨路以北,西至樱花大道(滨江华庭)以东,北至北马路以南片区。   5.四河小学:招生7个班,提供学位315个:第一标准梯度户口在:四季河村,青龙村,乔山村;第二标准梯度房产在:南至北马路以北,西至城东东一路以东;北合佳苑。   6.葛石小学:招生6个班,提供学位270个:户口或房产在葛石社区,五渠村,中渡村,和平社区,桥房村,牧马河以南的住宅小区。   7.城北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招生6个班,提供学位270个:第一标准梯度户口在:二里社区,十里村,古元村,枣园村,余家山村,桥房村;第二标准梯度房产在:东至樱花大道(滨江华庭)以西,南至河滨路以北。   8.城南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招生4个班,提供学位180个:户口或房产在东渡社区,水东村,五星村。   有关说明:   A.第一梯度(户口):凡符合新生入学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按规定在户籍所在地登记入学。   B.第二梯度(购房户)需提供以下证明:   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或购房合同及交款发票(正式发票,不是收据)、房产开发公司出具的房款交清证明;户口本,学生和房产证上房屋所有人必须在同一个户口本上。   C.第三梯度(特殊群体)需提供以下证明:   军转及随军人员:部队出具证明;   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公安局出具证明;   消防救援人员:消防部队出具证明;   援藏援疆干部:当地政府出具证明;   来县投资商:县经济合作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   父母工作调动:工作单位出具证明;   随迁子女就学:公安部门办理有效居住证。   西乡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务工人员:持园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六个月以上务工证明。   D.第四梯度(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需提供以下证明:   学生户口本;学生父母从业证明或用工合同;租房合同或其他相应的证明(必须经房屋所在村或社区审核)。   (二)招生梯次及时间安排。   1.6月20日前:城区8所公办学校对学区内生源基本信息进行摸底调查,宣传招生政策。   2.7月2日—4日,符合第一梯度、第二梯度、第三梯度招生对象的学生,在家长的带领下,持户口簿(第一梯度)或房产证(第二梯度)和相关印证材料(第三梯度)到对应学区小学审验资料,学校保留符合条件的学生证明材料原件。   3.7月5日,各城区小学将学区内符合前三梯度条件的学生花名册纸质版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县教体局基教股备案,电子版发至xxjy6221809@163.com邮箱。   4.7月7日,城区各小学在校门口醒目位置公告剩余学位数、网络注册网址、网络注册具体时间、注册流程,注册成功后抢号等相关信息及要求。   5.7月8日—10日,符合进城务工等其他人员子女(第四梯度),原则上按照现居住地的所在片区,在对应的学校用学生的身份证号进行网上注册;若该区域对应的学校没有空余学位或学位数量较少,可选择在相近的学校进行网上注册(一个身份证号只能在城区的一所学校注册)。同时,家长持学生户口本,学生父母从业证明或用工合同,租房合同或其他相应的证明,到对应申请入学的小学审验资料,审核通过后注册成功。   6.7月11日上午9时整,各注册成功的家长,准备好预留的电话(接收信息),在电脑上按公示的网址进行抢号,抢完为止。   7.7月12前,各城区小学将学区内符合第四梯度条件的学生花名册纸质版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县教体局基教股备案,电子版发至xxjy6221809@163.com邮箱。   8.7月15日,各招生学校发放学生录取通知书,退还学生证明材料原件。   未被报名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由教体局统一安排到西乡县葛石小学就学。   9.2021年秋季开学时,家长凭城区小学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到对应的小学给学生报名。   (三)严格资格审核。   1.家长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在对应片区内小学进行查验登记,按要求填写《西乡县2021年义务教育新生登记表》,带上所需审核资料。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的视同为自动放弃学位。   2.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证明、证件和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不予办理登记。   五、城区初中七年级招生   (一)学区内学生入学。   西乡三中招生16个班,提供学位800个:东关小学、城北小学(按学生志愿)、金牛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西乡五中招生16个班,提供学位800个:莲花小学、城北街道办事处中心校、四河小学、城北小学(按学生志愿)、子午中心校六年级毕业生。   西乡四中招生14个班,提供学位700个:杨河中心学校及辖区学校,葛石小学,城南办草庙小学;城北办辖区内六年级毕业生。   西乡六中招生6个班,提供学位 300个:城南街道办事处中心校、城南办官兵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城北办辖区内六年级毕业生。   东关小学、金牛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由学校组织学生家长填写西乡三中、四中、六中入学申请表,西乡三中、四中、六中依据入学申请表和花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2021年秋季开学时,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到相应学校报名入学。   城北小学、四河小学、莲花小学、城北办中心学校、子午镇中心学校六年级毕业生,由学校组织学生家长填写西乡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入学申请表,西乡三中、四中、五中、六中依据入学申请表和花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2021年秋季开学时,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到相应学校报名入学。   (二)城区户籍学生回县入学。   城区户籍学生在外地毕业回县就读七年级的,持户口本、小学毕业证和学籍档案在县教体局基教股登记后,由县教体局安排就近入学。   (三)特殊群体入学。   军转及随军人员、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援藏援疆干部、外地投资商、父母工作调动、随迁子女就学等特殊群体入学,按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要求,出具相关证明,由教体局统一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   (四)购房户及进城务工人员等子女入学。   购房户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提供以下证明:   学生户口本;学生父母从业证明或用工合同;租房合同(必须经房屋所在村或社区审核)或房产证等其它相应证明。   由县教体局安排在西乡四中或西乡六中入学。   六、民办学校招生   (一)招生计划。汉中市杨河学校招生16个班,提供学位650个。招生县外学校50人,城北六所小学六年级毕业生360人,县内其余学校六年级毕业生240人。计划人数可以相互调剂。   (二)招生范围。汉中市杨河学校七年级招生纳入县教体局统一管理,按照审批地招生原则,汉中市杨河学校可在全市招生。   (三)招生方式。汉中市杨河学校七年级招生,采取学生自愿网上报名、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   (四)电脑录取实施。   1.电脑随机录取工作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由县教体局派3名以上工作人员驻校全程参与电脑随机录取工作,电脑随机录取结果现场公布。   2.若报名总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一次性全部录取;若报名总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五)未录取学生安置。未被汉中市杨河学校录取的适龄少年,由对口直升的初中学校安排就学。   (六)招生时间安排。   1.6月10日前,市教育局公布汉中市杨河学校招生计划。   2.6月中旬,教体局公布汉中市杨河学校招生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3.6月15日—16日符合报名入学条件的学生,由本人或家长或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县教体局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后发放报名条。   4.6月19日—23日登录“汉中市民办学校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5.6月26日—27日,县教体局根据报名人数,组织相关人员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一次免试全部录取,并公布录取结果。   6.7月5日前,由汉中市杨河学校向录取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被汉中市杨河学校录取的学生,对应初中不再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特殊群体招生办法   (一)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针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同状况,要落实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或送教上门等教育安置办法,落实“一人一案”,并全部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全部就学。   (二)军转及随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来县投资商、高学历人才引进、父母工作调动子女,按照第三梯度,由县教体局审核后安排就近入学。   (三)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在公办学校就读。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由教体局安排其在户籍地就近入学。   八、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副县长王小辉任组长,教体局局长孙旭任办公室主任的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统筹协调、组织实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城区各中小学也要成立校长任组长的工作机构,以工作目标为导向,压实责任,多措并举,确保2021年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落实纪律要求。各招生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明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服从大局,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学区和规定的时间节点组织招生工作,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要在报名期间设立专门的接待处,安排熟悉业务的专人负责,严格资格审查;要落实招生工作安全稳定责任,切实加强矛盾排查和风险化解工作,健全应急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   (三)严格执纪问责。各校在招生入学期间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完善各个工作环节的办事程序,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室、举报信箱等,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县教体局进行全程监督,县纪委监委驻派教体局纪检监察组依纪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规招生行为的学校,严肃查处并追责。   西乡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监督电话:0916-6221809   0916-6213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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