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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营教发【2022】15号--营口市2022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意见
2、2023年1月辽宁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营口地区考生报名须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教师进修学院、市招考办、市直各学校及相关职业院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2〕52号)要求,安全、有序做好营口市2022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招生计划 市及各县(市)区教育局按照统筹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以及县域普通高中与城区普通高中协调发展的总体思路,科学合理编制招生计划,保持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各普通高中招生规模不得超过1000人,班额不得超过 50人。 (一)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全市普通高中计划招生9334人。 1.市直5所普通高中计划招生2134人。(招生办法见附件1) 2.鲅鱼圈区3所普通高中计划招生2360人。其中,公办普通高中计划招生1780人,民办普通高中计划招生580人(营口市上善高级中学计划招生580人,计划在鲅鱼圈区招生380人,计划在鲅鱼圈区以外的营口地区内招生200人)。 3.盖州市2所普通高中计划招生2000人。 4.大石桥市5所普通高中计划招生2840人。其中,公办普通高中计划招生2340人,民办普通高中计划招生500人(营口信威学校计划招生500人,计划在大石桥市招生340人,计划在大石桥市以外的营口地区内招生160人)。 (二)综合高中招生计划 为推动全市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2022年,确定营口开发区第二高级中学为首批综合高中试点学校(以下简称“综合高中”)。综合高中学生注册普通高中学籍或中等职业学校学籍,开设普通高中课程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程。综合高中学生在高二上学期末辽宁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后进行职普分流,根据学历和兴趣可自愿选择继续学习普通高中课程,也可以选择本校或营口地区内的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学习。2022年综合高中计划招生800人。其中,注册普通高中学籍600人(面向全市招收运动训练类特长生90人、艺术类特长生110人,面向鲅鱼圈区招收普通高中学生400人),注册中等职业学校学籍200人(面向全市招收艺术类学生)。 (三)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计划 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计划招生7890人。其中,营口市农业工程学校、营口市现代服务学校、营口市戏曲学校、盖州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大石桥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营口市东方职业技术学校等6所职普融通学校共计招生860人。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具体专业计划按照《2022年营口市职业院校(初中起点)招生目录》(详见附件2)执行。 五年制师范教育专业、“3+2”模式高职招生计划按省教育厅文件执行。 二、报名及填报志愿 (一)营口市2022年初中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考试。社会类考生需在户籍所在地的市或县(市)区招考办报名,不允许报考普通高中。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政策。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本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中考报名考务费按《关于初中毕业升学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辽价函〔2005〕85号)规定标准收取。 (二)按照教育部要求,市教育局统一建立营口市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普通高中、综合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五年制师范教育专业)招生均须同步网上报名和网上填报志愿。报考“3+2”模式高职的考生,报名及填报志愿时间按照省招考办文件要求,由市及县(市)区招考办另行通知。 (三)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根据属地高中阶段学校办学实际,科学合理设置属地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和志愿批次。继续设置优质普通高中“强基实验班”招生计划,列入属地招生提前录取批次,选拔综合素质优秀、基础学科拔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开展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工作。营口市第二高级中学体育艺术类特长生、营口开发区第二高级中学(注册普通高中学籍)运动训练类、艺术类特长生面向全市招生,列入全市提前录取志愿批次(详见附件3、4)。沈阳市第一中学航空实验班、大连二十三中海军航空实验班志愿由招生单位单独组织填报。(以上述学校招生简章为准) (四)考生要认真阅读属地教育局公布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规定,按要求认真填报报名信息和志愿,并对所填报的报名信息和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市及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初中学校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考生按规定时间填报志愿。网上志愿填报系统关闭后,各初中学校打印出每位考生填报的志愿表(一式2份)。志愿表经考生和家长签字后,一份由家长保存、一份由初中学校整理核对保存。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三、考试 考试由市及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具体实施。 (一)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 1.考试科目 九年级考试设置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与健康8个科目。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各为150分(外语不设听力考试),语文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数学、外语考试时间各为120分钟;物理、化学同堂分科考试,满分为200分(物理120分,化学8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道德与法治、历史同堂分科考试,满分为10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各50分),考试时间为100分钟;体育与健康,满分60分。 朝鲜族学校的学生,语文科目包括朝语文和语文,成绩各按50%计入语文总分。 八年级考试设置为生物和地理2个科目。生物、地理同堂分科考试,满分100分(生物、地理各50分),考试时间为100分钟,成绩一年后计入学生中考总成绩。 结合我市疫情防控总体形势,取消由市及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体育考试(“统一考试”),“统一考试”成绩按照满分40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日常考核”满分仍为20分,由考生所在学校评定并公示后,按照实际得分计入考生总成绩。中考体育科目满分仍为 60 分。取消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和外语口语、听力考查。 2.考试时间 九年级考试时间 6月28日: 08:30—11:00 语文 13:30—16:00 物理、化学 6月29日: 08:30—10:30 数学 13:30—15:30 外语 16:20—18:00 道德与法治、历史 6月30日: 09:00—11:30 民族语文(朝语文) 八年级考试时间 6月30日: 09:30—11:10 生物、地理 (二)命题 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命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试题正确政治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体现“双减”导向,构建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考试内容体系。严格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命题,坚决取消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大纲或考试说明,不超标命题和随意扩大、压减考试内容范围,严禁将高中课程内容、学科竞赛试题以及校外培训内容作为考试内容。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试题,增加探究性、创新性、开放性、综合性试题,侧重考查学生在真实情境中发现问题、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按照“两考合一”“兼顾毕业和升学”的功能定位,科学合理设置试卷难度。各学科试题的难易程度按低、中、高三档试题的分值比例大体为7:2:1。 中考命题按照计算机网上阅卷技术标准执行。 (三)考试管理 1.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制定考务方案,认真组织考试,确保考试安全、有序进行。 2.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把安全保密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细化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评卷等关键环节、关键人员的管理,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强化部门协作机制,集中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等专项行动,综合治理考试环境。加强标准化考点管理,做好设备维护和升级,有效屏蔽无线电作弊信号。加强考点考场管理,加大人员入场检测力度,严格执行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安全检查工作规范,强化考点手机存放管理,严防考生携带手机、高科技作弊器材等入场。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执行考场监考、考点巡考和考场视频回放制度,严查违规违纪行为。 3.考生在考前因疾病(含突发疾病)、意外受伤等特殊情况申请单设考场或提供合理便利条件的,由考生所在学校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上报,并提供考生本人及监护人申请《营口市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见附件5)、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和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属地教育局负责认定,属地招考办具体负责实施。 残疾考生参加中考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执行。申请在考试中提供合理便利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由考生所在学校向属地教育局上报,并提供考生本人和监护人申请《营口市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见附件5)、《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由属地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认定,属地招考办具体负责实施。 四、阅卷 营口市2022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考试答卷的评阅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各县(市)区教育局具体实施。阅卷根据命题机构提供的参考答案、评分参考制订评分细则。阅卷实行计算机网上阅卷。各县(市)区教育局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阅卷管理,确保阅卷过程安全、结果准确。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严格按照网上评卷有关工作要求和办法组织实施评卷工作,加强评卷工作人员管理。阅卷结束后,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做好试卷分析,并按照市教育局要求上报相关数据信息。 五、加分和录取 (一)加分 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落实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援藏干部(援藏期间)子女、援疆干部(援疆期间)子女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及2020年公安部门支援湖北的工作人员子女以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教育优待政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政策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因享受加分政策并取得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的考生的计划单列。 (二)录取 1.2022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由市及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录取按照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当考生总成绩(含文化课总成绩、体育总成绩、政策性加分)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不得出现成绩并列录取。 2.营口市第二高级中学体育艺术类特长生、营口开发区第二高级中学运动训练类、艺术类特长生(注册普通高中学籍)列入全市提前录取批次,依据两所学校特长生招生考试方案,由市教育局统一录取。营口市上善高级中学、营口信威学校属地以外的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统一录取。沈阳市第一中学航空实验班、大连二十三中海军航空实验班由招生单位单独录取。如属地普通高中录取结果发布后上述两所学校才在我市开展录取,且考生已同时被属地普通高中和上述两所学校之一录取,若考生选择到上述两所学校之一就读,则考生被属地普通高中录取所占的招生计划不再递补录取。 3.“3+2”模式高职的招生录取工作由省招考办组织,以考生参加当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体育四科总成绩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按照成绩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五年制师范教育专业的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招考办组织,以考生各科总成绩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按照成绩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 4.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由市教育局组织。录取按照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按照综合高中、职普融通实验班及其他职业学校的顺序录取。在正式录取结束后,如部分中等职业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市教育局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补录。如确定补录,将由市教育局下发补录通知,通过注册入学(持户口本、初中毕业证书)方式开展补录。技工学校招生录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按计划录取。 5.录取结束后,高一新生电子学籍须于9月30日前完成注册、审核、确认并上报省教育厅备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不予办理学籍。学籍注册后,高一新生必须在录取学校就读。坚决杜绝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现象。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注销其学籍,同时追究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和班主任责任。 6.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统一要求组织报名、考试和录取工作。7月30日前,将属地普通高中录取情况报市教育局学前与高中教育科。 六、具体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在属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从严从实做好考试组织管理工作。要建立各环节风险梳理和排查机制,完善防范各类涉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确保出现突发情况后的快速反应和应急措施到位。重大事件处置决策要向属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并及时报市招考委。 (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国家、省、市防疫要求,将2022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考试防疫列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重点,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防疫工作方案。要强化考点考场防疫举措,深入细致做好考生和工作人员健康监测、考试招生场所消毒、防疫物资与场地配备等各环节工作,原则上安排全程接种过新冠肺炎疫苗的人员担任考务工作。按要求为每个考点配备防疫副主考,设置必要的隔离考场、隔离设施。加强考生与考务工作人员防疫知识和操作流程培训,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不因组织考试引发疫情传播。要加强疫情形势的分析研判,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及时调整相关组考防疫措施,稳妥做好考试组织工作。 (三)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持续巩固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成果,进一步完善属地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有序规范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招生,同步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进一步压减优质公办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跨区域招生计划,确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期全面实现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严禁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招收借读生、收取借读费。 (四)加强宣传。中考招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广泛宣传中考各项政策,加强对中考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解读工作,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切实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要重视和加强对职业教育的宣传,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招生宣传,让广大考生和家长充分了解国家职业教育政策、职教高考的特点、就业前景以及奖学金、资助等政策,尤其是要大力宣传综合高中、职普融通的积极意义和有关政策,努力营造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营口市2022年市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办法.doc 2.2022年营口市职业院校(初中起点)招生目录.xlsx 3.营口市第二高级中学2022年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考试方案.doc 4.营口开发区第二高级中学(综合高中)2022年运动训练类、艺术类特长生招生考试方案.docx 5.营口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docx 营口市教育局 2022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1月辽宁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将于2023年1月6-8日进行。为做好营口市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我市普通高中2021级(高二)在籍学生必须参加本次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参加过我省学业水平考试有不合格考试科目的学生可参加相应科目的考试;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相关社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2022级普通高中(高一)在籍学生不得参加本次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 二、报名时间 本次合格性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时间为2022年11月17-23日;报名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时间为2022年11月17-27日。 三、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本次合格性考试科目包括:语文(含民族语文、汉语)、数学、外语(含英、日、俄)、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共9科。 考试时间: 日 期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1月6日 星期五 上午 语文、汉语 8:30-10:00 思想政治 11:00-12:00 下午 外语(英、日、俄) 14:00-15:30 物理 16:30-17:30 1月7日 星期六 上午 数学 8:30-10:00 历史 11:00-12:00 下午 地理 14:00-15:00 朝语文、蒙语文 16:00-17:30 1月8日 星期日 上午 化学 8:30-9:30 生物学 10:30-11:30 四、报名办法 报名基本流程为: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县(市)区招考机构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最终确认。 1.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 考生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www.lnzsks.com),选择“网报中心”,进入“辽宁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或直接登录http://xysp.lnzsks.com填报基本信息;考生也可使用手机在以上两个网址扫描二维码下载“辽宁学考”APP,填报基本信息。 首次登录须先进行注册,注册后登录报名系统,准确填写各项基本信息,提交并保存。 普通高中2021级(高二)在籍学生新开考语文(含民族语文、汉语)、数学、外语(含英、日、俄)、思想政治和物理5个科目。 我市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报名点选择办法:我市普通高中在籍考生的报名点为考生学籍所在中学,未取得普通高中毕业证书考生的报名点为原学籍所在中学;我市高中阶段其他学校(除普通高中外)在籍考生,学校设为报名点的选择考生学籍所在学校报名点,未设置报名点的选择学籍所在地的招考办报名;其他报名考生选择户籍所在县(市)区招考办报名点。 实行朝鲜语、蒙古语授课的民族中学考生必须选择民族语言答卷类别。 2.报名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 报名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工作采用现场确认的方式完成,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选定的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 (1)报名资格审查。具有普通高中学籍的考生须交验居民身份证件和普通高中学籍证明(须注明学籍注册时间);其他人员须交验居民身份证件和最后学历证件等有关证明材料。 (2)身份验证信息采集。现场采集考生面颊特征,并通过身份证件核验本人报名基本信息。考生网上填报的基本信息中性别、民族与身份证件信息一致方可进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采集考生照片背景须为蓝色。 3.报名确认 各县(市)区招考机构根据考生填报基本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身份验证信息采集等情况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最终确认,经最终确认的考生才为完成报名。 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报名数据的整理、校验,并使用网上报名系统管理端下载打印《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报名登记表》交由考生本人核对并签名确认。 考生须签写《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五、报名流程 登录网站或使用“辽宁学考”APP 辽宁招生考试之窗(http:// www.lnzsks.com) 或http://xysp.lnzsks.com 注册(第一次登录时须先注册,需仔细认真阅读考生操作手册。) 登录报名系统(输入证件号码、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 填报基本信息(准确填写各项基本信息后,点击“保存”。) 报名点对考生报名进行初审 现场报名信息确认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考生本人持身份证件、学籍证明或学历证件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或报名点进行信息确认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 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最终确认(编排考生号) 报名结束 六、营口市内及各县(市)区招考机构报名点地址及咨询电话: 1、营口市内及老边区 报名点:营口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营口市西市区金牛山大街西53号 电 话:2698023(学校招生考试科) 2、营口开发区 报名点:营口市鲅鱼圈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鲅鱼圈区市民服务中心917房间 电 话:6259463 3、盖州市 报名点:盖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盖州市第五初级中学院内西3楼(招考办) 电 话:7689119 4、大石桥市 报名点:大石桥市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事务中心 地 址:大石桥市第二初级中学东侧(教育局207室) 电 话:5613968 七、防疫工作要求 由于疫情防控已经进入常态化,考生要做好报名前的健康状况监测,现场确认前要提前准备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遵守报考点规定,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主动接受并配合报考点监测,不要聚集,保持距离(建议1米以上)。考生报名前7天完成“辽事通健康码”申领及做好每日健康状况申报。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的考生需提供一卡一码一证明,即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无异常)、辽事通健康码(绿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除需要识别认证外全程佩戴口罩。 请考生随时关注并严格执行营口市所在地及考生所在地的疫情防控要求,不得以参加报名为由拒绝执行属地防疫措施。 根据省招考委《关于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和营口市招考委《营口市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实施意见》要求,我市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即将开始,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包括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等环节。现将我市普通高考报名有关事宜通告全体考生: 一、报名时间 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时间为2020年11月3日至11月7日,现场资格审查和采集身份验证信息时间为2020年11月3日至11月10日。少年班考生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二、报考对象 (一)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 (二)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含注册入学招生、只招中职生专业的高职单招,下同)、保送生招生、残障考生特殊教育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少年班招生等考生。 (三)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 三、报名条件 (一)考生参加辽宁省普通高考报名的基本资格(以下简称报名基本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应往届)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具备报名基本资格,在辽宁省出生(即身份证号码的前两位为“21”)且具有营口市户籍的考生,可参加我市普通高考报名。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只有在其户籍所在的少数民族自治县报名并参加考试,才能享受相应的普通高考加分政策,在其他地区报名、考试不享受普通高考加分。 (三)户籍从省外迁入营口市的考生在我市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在具备报名基本资格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单人户籍考生(含和非直系亲属户籍在一起的考生):要求在辽宁省的户籍满三年(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具有辽宁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为三年且有连续实际就读经历,往届生须具有辽宁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 2.全家户籍考生(含和父亲或母亲一方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一起的考生):要求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有辽宁省户籍、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籍满一年且有连续实际就读经历,往届生须具有辽宁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四)来辽宁省进城务工的外省户籍人员的随迁子女考生(以下简称随迁子女考生)在我市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在具备报名基本资格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在我市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有三年学籍且有连续实际就读经历(须具有我市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初始注册学籍)。随迁子女往届考生还须具有我市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 2.父母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五)实行本民族语和汉语“双语”教学的少数民族高中毕业的朝鲜族或蒙古族学生和经辽宁省教育厅同意在非少数民族高中附设蒙生班学习的蒙古族考生,可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民族语文”、“汉语”学科考试。 (六)报考有关特殊教育高校单独招生考试必须是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听残、视障及其他残疾考生。 (七)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相关条件的非应届高中毕业学生,报考经教育部批准具有少年班招生资格的高校,如需参加普通高考,考试成绩只能作为报考高校少年班的录取依据。少年班考生不得参加其他高校的招生录取。有关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将按照高校提供的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安排考生普通高考报名。 (八)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在我市参加普通高考报名,须具备基本报名资格并持有我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九)现役军人子女以及特殊情况的考生在我市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户籍、学籍未达到规定时限要求的),须经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主要领导审定,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的相关信息,请登录“内地(中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查询报考事宜,不需在辽宁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 (十一)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报考要求 (一)考生报名参加我省统一高考,须参加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全国统一考试,还须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以下简称选择性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合格(包括2012年至2019年3月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A或B或C”等级),方可报考该科目选择性考试。 (二)我省选择性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6门科目。考生须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作为首选考试科目,然后在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4门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作为再选考试科目。首选考试科目为物理的,称为“物理学科类”,首选考试科目为历史的,称为“历史学科类”。 (三)首选考试科目对应的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统一高考,仅可报名参加单考单招考试。 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参加我省2021年1月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关科目成绩合格的,可于2021年3月10日至11日完成考试报名及报考信息确认。 首选考试科目合格性考试对应科目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如参加艺术类省统考或校考,可在本次普通高考报名时限内向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书面申请,经批准可暂时取得统一高考报考资格,相关考生须参加我省2021年1月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并且首选科目成绩合格,否则取消其统一高考报名资格,其所参加艺术类省统考或校考成绩无效。 (四)考生在外省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的转入认定,须于普通高考报名前完成。考生需在报名点所在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五、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www.lnzsks.com)或使用Chrome、360(极速模式)、IE9及以上浏览器登录“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信息服务平台”,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网上签订《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诚信高考承诺书》,如实填报本人基本信息及报考信息(首次登录须进行注册),考生选择下载并打印《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思想品德考核表》(除省内普通高中应届考生外的全部考生填写)、《2021年外省户籍迁入辽宁省(身份证号非“21”开头)考生普通高考报名审核表》(以下简称《外省迁入考生审核表》)、《2021年辽宁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普通高考报名审核表》(以下简称《随迁子女考生审核表》)。 1.普通类考生报名 考生仅参加普通高考文化课考试,不参加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加试,需在报考类型中选择普通高校招生普通类考生报名。 考生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同时参加高职单招、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飞行技术专业、残障考生特殊教育单独招生等其中一项或多项考试报名,请在“兼报其他报考类型”中选择其他相应报考类型。 需参加普通高考的少年班考生须选择普通类考生报名,不需参加普通高考的少年班考生须选择单考单招报名。 2.艺术类考生报名 考生参加普通高考,还需参加我省或高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加试,需在报考类型中选择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考生报名。若同时参加高职单招、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飞行技术专业、残障考生特殊教育单独招生等其中一项或多项考试报名,请在“兼报其他报考类型”中选择其他相应报考类型。 3.体育类考生报名 考生参加普通高考,还需参加我省组织的体育类专业加试,需在报考类型中选择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考生报名。若同时参加高职单招、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飞行技术专业、残障考生特殊教育单独招生等其中一项或多项考试报名,请在“兼报其他报考类型”中选择其他相应报考类型。 4.单考单招考生报名 考生不参加普通高考,仅参加高职单招考试、残障考生特殊教育单独招生、保送生招生、少年班(不需参加普通高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等其中一项或多项考试报名,需在报考类型中选择单考单招报名。 参加单考单招的考生在普通高考报名后,还须携带招生高校要求的有关证件和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所取得的普通高考考生号到有关招生高校参加报名、考试等。 5.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需参加由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文化课全国统一考试及体育专项考试。请考生及时关注国家体育总局网站相关招生信息。 符合试点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条件且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拟申请高校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需参加由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文化课全国统一考试。 6.网上缴费 不参加普通高考的单考单招考生不需缴纳报考费用。参加统一高考、艺术类省统考、体育类专业考试、外语口语考试的考生需缴纳考试费用。 考生网上填写本人基本信息、报考信息并保存成功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参加艺术类省统考、体育类专业考试的考生在缴纳高考报名费的同时还须缴纳专业统考费用;报考戏剧与影视学类的考生按专业缴纳考试费;报考音乐舞蹈类的考生按“专门化”缴纳考试费。艺术类考生可在专业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兼报各艺术类专业。 (二)综合素质评价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1.省内普通高中应届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 2.除省内普通高中应届生外的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负责。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做出相应鉴定。考核部门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相关部门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详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除省内普通高中应届生外的考生须在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信息服务平台下载并打印《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思想品德考核表》,经有关部门考核并填写结论后提交指定的报名点完成现场资格审查。《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思想品德考核表》将存入考生纸质档案内。 (三)现场确认 所有已按规定完成网上报名并缴费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身份验证信息采集、提交《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思想品德考核表》(除省内普通高中应届考生外的全部考生),交验有效身份证件,采集照片(面颊特征)及指纹特征信息,核验本人报名信息。 考生未按时完成网上填报基本信息、报考信息、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均视为放弃普通高考报名。 1.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打印《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报考证》、《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报考证》,须经考生本人核对并签名确认。 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考生填报信息、网上缴费、资格审查等情况对考生报名进行最终确认(编排考生号),经最终确认的考生方视为完成报名。 2.我市考生网上报名点确认办法(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地点) 我市普通高中应届生、双语考生、高级中等教育其他学校应届毕业生(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校等)报名点均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点。 考生户籍(身份证号“21”开头)在我市,学籍在外省的考生(回户生),在我市报考,选择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点。 我市户籍的往届生及其他社会考生选择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点。 随迁子女考生报名点选择学籍所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往届生在原毕业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考生原毕业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需接受有关考生报名并承担考生学籍资格审核等相关工作。 在我市定居并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到定居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点。 3.考生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 (1)学籍和学历证件审核:我省普通高中应届生、双语学生、高级中等教育其他学校应届毕业生(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校等)由考生学籍所在学校统一交验材料,包括学籍注册名单、注册时间等学籍信息;往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其他考生持同等学力证书或最后的学历证件等有关证明材料。 (2)户籍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农村考生无居民户口簿者持乡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 (3)具有我市户籍(身份证号“21”开头)学籍在外省的应届考生须提供:考生就读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所在市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以及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出具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 (4)外省户籍迁入我市(身份证号非“21”开头)考生报名须提供:本人填写经有关学校、学校上级学籍主管部门确认的《外省迁入考生审核表》(此表作为考生学籍、学习经历证明)。 (5)随迁子女考生报名须提供:本人填写经有关学校、学校上级学籍主管部门确认的《随迁子女考生审核表》(此表作为考生学籍、学习经历证明),考生学籍所在学校提供考生新生录取名册原件、复印件,往届生须提供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考生须提供“父母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证明材料等。 (6)在我市定居的外国侨民,提供我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四)有关事项说明 1.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需在基本信息中“加分及照顾政策”栏选取申请类型。 2.残疾人考生申请合理便利,须在考生基本信息中填写残疾证号。残疾人考生参加普通高考按照《教育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执行。 3.凡在报考时选择外语专业以及对外语口语能力有要求的其他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外语口试。口试语种分为英语、俄语、日语,考生需在报考信息中“外语口试”栏进行选择。外语口试拟定于2021年3月下旬开始,具体安排及工作要求另文发布。 4.考生普通高考体检拟定于2021年3月下旬开始,4月底之前结束,各市结合实际确定本市体检工作安排。具体安排及工作要求另文发布。 5.考生填报的基本信息是考生电子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录取重要依据,考生须确保本人普通高考报名各项信息准确无误。普通高考报名信息在资格审核并签字确认后不得更改。 6.不允许考生跨省重复普通高考报名,教育部将对跨省重复报名考生进行核查、清理,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六、营口市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事务中心及各县(市、区)招考机构报名点地址及咨询电话: (1)营口市内及老边区 报名点:营口市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事务中心 地 址:营口市西市区金牛山大街西53号 电 话:2698022(学校招生考试科) (2)营口开发区 报名点:营口市鲅鱼圈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鲅鱼圈区市民服务中心917房间 电 话:6259463 (3)盖州市 报名点:盖州市教育局招生考试事务中心 地 址:盖州市第五初级中学院内西3楼(招考办) 电 话:7689119 (4)大石桥市 报名点:大石桥市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事务中心 地 址:大石桥市第二初级中学东侧(教育局207室) 电 话:5613968 有关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的详细安排,请咨询所在县(市、区)招考机构。 营口市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事务中心 2020年10月29日营口市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报名须知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营口市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报名须知、营口市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报名须知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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