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转发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的知识,其中也会对转发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转发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转发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本文导读目录:
2、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2年 卫生健康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3、转发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
2018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第一章 报考政策规定 一、关于报考条件 1. 哪些人员可以报考? 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3日至2000年12月13日(含)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本次招考公告和招考职位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人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3.留学回国人员如何报考? 2018年12月13日(含)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面试前向招录机关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电大等)毕业生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均可以报考。 参加省委党校举办的大专班、本科班和在职研究生班,中央党校委托省委党校举办的本科班、研究生班和省刊授党校举办的大专班的学员,取得党校函授教育和在职研究生教育学历,经省党校系统学历教育招生委员会办公室验印,在毕业证书上加盖辽宁省党校系统证书专用章的,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毕业生应当于2018年12月13日(含)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方可报考符合学历,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的职位。 5.能否以辅修第二学位所学的专业报考? 辅修的第二学位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可以报考。具有高校、国家承认学历及学位的双专业毕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其中一个专业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可以报考。 6.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7.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我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我省生源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8.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如何界定? 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8年12月13日(含)。 9.工作之后取得全日制学历的,全日制学习时间是否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工作之后取得全日制学历的,全日制学习时间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10.一般人员报考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3日至2000年12月13日(含)期间出生)的人员,符合报考年龄规定。2018年当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 11.“三个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被借调到其他机关(单位)工作,借调时间是否计入服务年限? 若“三个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被借调到其他机关(单位)工作,借调(帮助工作)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岗服务时间累计不满一个服务期的,不享受定向招考优惠政策,不得报考定向职位。 12.“三个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就读全日制研究生,或在其他企事业单位工作,应如何处理? “三个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就读全日制研究生、在其他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就读和工作时间不计入服务期;其在岗工作时间累计不满一个服务期的,不享受定向招考优惠政策,不得报考定向职位。 13. 怎样理解招考职位的学历、学位层次要求? 招考职位设定学历为“大专及以上”的,具有大专、本科以及研究生(包括硕士、博士)毕业证书的,都符合学历要求;招考职位设定学历为“本科及以上”的,本科、研究生都符合学历要求。招考职位设定“学士学位及以上”要求的,获得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都符合学位要求。 招考职位学历分别设定为大专或本科(学士学位)一个学历层次的,只招录该学历(学位)层次人员。 招考职位有学历、学位要求的,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专业应相对应。 14. 如果报考人员在报名参加2018年度公务员招考时符合报考条件,但在招考过程中,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应如何处理? 报考人员在参加2018年度辽宁省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人员应如实报告情况,并中止2018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参考行为。未如实报告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取消录用。 15.报考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各项资质(资格)的截止时间是如何确定的? 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学位、相关基层工作经历等)应在2018年12月13日(含)前取得。 招考职位对计算机、外语等级、职称、执业资格等证书有明确要求的,其相关证书应于2018年12月13日(含)前取得。 报考人员通过司法考试,但司法考试资格证书尚未下发的,可以凭发证机关证明报考。 二、报名时间、方式和基本步骤 1.什么时间报名? 报名时间从2018年12月13日9时开始,至2018年12月17日24时结束。 2.报名方式是什么?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是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 3.报考的基本步骤包括哪些? 报考基本步骤一般包括: (1)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及职位信息表,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机关和职位。 (2)报考者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报考者必须阅读并同意《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照片并核对报考信息,如信息有误则可自行修改,如信息正确则必须进行“报名确认”操作,否则无法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要慎重填报相关信息,报名确认后,信息不能更改。 本次考试在全省各市政府所在地设置考区,不再单独设置省直考区,考生可自主选择考区。 (3)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需要缴纳报名费用,未按期缴纳报名费用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4)打印准考证。已缴纳报名费用的报考者于2019年1月14日8时至2019年1月20日8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笔试、面试、体检阶段需要使用,丢失不补。 (5)参加考试。报考者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身份证须与报考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6)查询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2019年2月中旬,报考者可以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省级机关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统一发布,市级及以下机关面试人员名单在本市相关网站公布。 (7)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和考察等。未按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体检的报考者,将视为放弃相应的资格。 三、关于报考职位 1.报考人员可以报考几个职位?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什么情况下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1)报考人员进行报名确认前,报考职位等信息可自行修改。 (2)招录机关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在2018年12月18日16时以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请报考人员一定要在修改信息后再次进行报名确认。 3.通过资格审查的,还可再报考其他职位吗? 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可再改报其他职位。 四、关于资格审查 1.报名期间,资格审查工作由谁负责? 报名期间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招录机关主要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初审。 2.资格审查的时间有规定吗? 招录机关应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提出资格审查意见。 3.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 五、关于填写《报名登记表》 1.填写《报名登记表》需要注意什么?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认真查阅《招考公告》和职位信息表,对照职位资格条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报名登记表》在缴费成功后打印,并请考生妥善保管,在面试前使用,丢失不补。 2.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以及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等信息是否需要填报? 招考职位有要求的,应该在报名信息表中如实填报注明。 六、关于笔试 1.笔试科目是如何设置的?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所有考生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考试范围和题型,请参阅《2018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报考公安机关职位的考生加考公安专业科目。 2.什么时间进行笔试? 笔试时间安排是: 2019年1月19日,上午9:00至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00至16:30《申论》。 2019年1月20日,上午9:00至11:00《公安专业科目》。 3.如何查询笔试成绩? 考生笔试成绩计划在2019年2月中旬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 4.如何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阅卷结束后,省公务员局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七、关于面试 1.如何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后,根据职位信息表中公布的面试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2.面试何时进行? 面试计划在2019年4月上旬进行。 八、关于体检和考察 1.如何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根据总成绩,按录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2.总成绩如何计算? 考生权重成绩的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体检和考察由谁负责? 省级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体检、考察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市级及以下机关的体检工作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组织实施。 4.体检依据什么标准进行?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及操作手册等组织实施。 5.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如何提出复检申请?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6.哪些部门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全省公安机关、省属监狱戒毒系统应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 7.录用人民警察需要测评体能吗?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需进行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省属监狱戒毒系统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8.考察主要了解哪些内容? 按照好干部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重点了解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并对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年龄、工龄、党龄、学历、工作经历等内容。 九、关于违纪违规考生处理 1.对违纪违规行为,有哪几种处理方式? 在本次招考中,考生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按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取消)录用等相应处理。其中,违纪违规情节严重和特别严重的,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和处理。被认定为严重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的考生,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将视情况向考生所在单位(学校)进行通报。 2.《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新规定? 《刑法修正案(九)》在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考生和其他人员违反《刑法修正案(九)》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对雷同答卷如何处理? 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给予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 十、关于考试辅导教材 1.是否有指定的公务员考试教材和培训班?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考试机构、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报考人员如何备考? 公务员考试主要测查从事机关工作所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质,这些能力和素质主要靠平时学习、工作和生活的长期积累,很难在短期内取得很大提高。考试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2018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2018年度辽宁省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并结合职位需求和自身条件,有针对性地准备考试。 十一、关于考生报考咨询问题 考生如有问题可阅读《2018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在报名过程中对职位资格条件设置、资格审查结果等有疑问的,可向所报考机关咨询;对报名网络技术方面有疑问的,可向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具体咨询电话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 十二、关于《2018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的适用范围 《2018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仅适用于2018年度辽宁省公务员招考。 第二章 报考网络技术 一、网上报名应注意哪些事项? 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招考公告》和《报考指南》等内容,熟悉公务员招考的相关政策。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仔细,慎重填报,严肃对待。 由于需要填写的报名信息较为详细,为了确保报名资料提交成功,建议报考者在网上报名前,先将需要填写的内容用Word或记事本等软件编辑录入。在网上填写报名表时,将已准备好的资料一一粘贴到表中即可。 报名时建议关闭浏览器屏蔽弹出窗口的功能。 二、网上报名及查询的具体步骤是什么? 1.查询招考职位 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招考公告》,根据自身条件与实际职位要求的匹配性进行报名。 2.进入“网上报名” 报考者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进入“网上报名”公务员考试专栏,选择“2018年度辽宁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进入报名系统选择“报名”,请先按照表格和给定的格式填写有关信息。注意:标有“*”的项目必须填写(建议考生将所有的信息都填写完整以便报考单位审核),报考者填写的文字内容不要超过限定的字符数,报考者选择“报考单位”及“报考职位”后再选择“考区”,然后可进行照片上传。检查各项信息无误后,进行“报名确认”操作。 “考区”是报考者选择参加笔试的地点。 3.资格审核 报考者报名确认后等待审查机关对网上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通过后,考生直接通过网上银行支付考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考生可以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请考生妥善保管,留待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丢失不补。 4.下载和打印准考证 报考者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进入公务员考试专栏,选择“准考证打印”按钮,在网上填写报考者的姓名、身份证号和报名序号,即可打印准考证。此功能2019年1月14日至20日期间方可使用。考生可以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及笔试《准考证》(3份以上),请考生妥善保管,丢失不补。 5.笔试成绩查询 报考者登录网站后,选择“成绩查询”并进入公务员考试专栏,填写相关信息即可查询考试成绩。此功能在成绩公布时方可使用。 三、报名之后可否浏览、修改报名信息? 报考者填写的报名信息在报名确认前和审核未合格的情况下,可以自行修改。报名确认后以及审查合格的人员不允许再作修改,所以请在报名时务必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四、身份证号码在提交时为什么报错? 我国身份证号码依国家标准 GB 11643-1999、GB 11643-89 建立,其中第7-12位(15位身份证号)或第7-14位(18位身份证号)是公历出生日期,而不是农历与公历的混合日期(如:“19780229”)。 五、关于网上报名信息安全问题应注意哪些情况? 1.为确保信息安全,避免被他人篡改,请在每次使用本系统前,按以下步骤操作: (1) 请点屏幕上方菜单的[工具]-[Internet选项]; (2) 在“内容”页中点[自动完成]; (3) 在“自动完成设置”窗口中撤消“表单”、“表单的用户和密码”选项; (4) 点[清除表单]-[确定]-[确定]-[确定]。 2.尽量避免多人在同一台机器上报名,如需多人使用同一台机器,则应注意:一人报名完毕并安全退出系统后,第二人方可开始报名。 六、网站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24-23447330(报名技术问题解答)。 第三章 考务安排 一、什么是报名序号?何时可以查询报名序号? 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报名确认后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等的关键字,务必牢记。 二、缴费标准及缴费时间安排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辽价函[2016]49号文件规定,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网上缴费时间为12月13日10:00至12月18日24:00。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进行现场减免费用审核,审核地点按属地原则,由各市人事考试部门负责,审核时间为2018年12月17日-18日(9:00 至16:00)。审核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上下载和打印准考证。 三、报考者可否更改个人信息? 报名确认中,有二类报名信息经当地考试机构同意后可以修改:姓名中的错别字、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未经招录机关同意,不得更改。 报考者更改报名信息均应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 报考者要修改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时,须出示身份证,只有身份证号与报名信息库中身份证号一致时才可以更改。同样,在姓名一致的情况下,当发现信息库中的身份证号与报考者出示身份证中的身份证号有个别数字出入时,若该数字不涉及出生年月,才可以更改。 四、如何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的报考者,必须携带以下材料,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试考务费用的手续: ①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须携带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五、如何打印准考证? 报名缴费后,报考者应在2019年1月14日8时至1月20日8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打印中如遇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当地考试主管机构联系解决。 六、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准考证怎么办? 遗失身份证的报考者,需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 遗失准考证的报考者,立即上网打印,必要时与考试地考试机构联系。 七、报名登记表什么时候使用? 参加面试时,提供给招考机关。考生在缴费成功后即可打印,请妥善保管《报名登记表》,丢失不补。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2年 卫生健康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院2022年度卫生健康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63号)、《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2年卫生健康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卫人字〔2022〕4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申报范围 从事外(妇、五官)科、内(儿)科、医技、护理、公共卫生等医疗卫生专业工作,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人员应为本单位在岗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 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及职业素养条件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自觉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协作精神、敬业精神和医德医风。 2.职业准入资格要求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医疗类、护理类职称,应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 3.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1)申报正高级资格,须具备下列条件: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本专业副高级资格满5年且聘用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上。 (2)申报副高级资格,须具备下列条件: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本专业中级资格满5年且聘用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上。 4.工作量条件 按照临床(区分非手术为主临床专业和手术为主临床专业)、口腔、公卫、护理、医技等五个类别分别按照上级要求填写相应工作量,具体见附表。 (二)业绩与成果条件 在申报过程中,突出实践能力业绩导向,着重考察申报人员的医德医风、专业技术素养和业绩水平,全方位对申报人员医学素养进行评价,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1.申报主任医(护、技)师人员业绩方面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或参加(限前三完成人)国家医药卫生重点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科研成果鉴定、获得科研成果登记证书; (2)主持省部级重大科研课题或攻关项目,并获得省部级奖项; (3)在自治区级直属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人员,须提供任现职以来在国家级及以上专业期刊发表的代表作论文2篇(字数应在2000字以上,下同)。 (4)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1部,或主编、参与编写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或由有关部委教材审定机构批准立项的规划教材的重要章节(应在5000字以上)。 2.申报副主任医(护、技)师人员业绩方面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或参加(限前五完成人)国家医药卫生重点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科研成果鉴定、获得科研成果登记证书; (2)主持或参加(限前三完成人)省部级科研课题并获省部 级奖项; (3)在自治区级直属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人员,须提供在国家级及以上专业期刊发表的代表作论文1篇。 (4)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1部。 (三)病案(专题报告)要求 1.设病床的临床科室专业人员须提供任现职后近五年达到现任职称岗位能力要求的《主持危急重症抢救和疑难病症处理病例或主刀(指导)手术病例或护理病例》的病案30份(须提供病案号,每年度不少于6份病案),在30份病案中随机抽选20份病案进行评分。病案须符合《病案书写规范》和医疗(护理)核心制度要求,能体现申报者所在职级医生(护士)的职责,有申报者的查房、分析、修改和签字等内容,并对整个病案书写的规范性进行把关。病案能反映申报者学术水平与业务技术能力,达到正高或副高级别要求。对于外科病案,应有申报者本人术前讨论、术中记录及术后查房记录。 2.非临床科室专业人员和不设病床的临床科室专业人员须填写一份专题报告。专题报告要反映本人专业特长和专业技术水平,体现申报者主要学术水平与业务技术能力,达到正高或副高级别要求,字数一般控制在2000—3000字左右。专题报告须提供近五年达到现任职称岗位能力要求的由本人签字(签发)的疑难病例检查(检验)报告单30例,每年度不少于6例报告单。在30例报告单中随机抽选20份报告单进行评分。主持或参与多学科会诊(提供多学科会诊记录复印件,由主持会诊科室主任签字,由医务部确认盖章)或开展高难项目(须提供报告单)或疑难标本处理及结果报告(须附标本处理说明)。 三、破格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员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评审职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按规定直接申报相应职称。 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突出贡献专家、国家其他人才计划入选者,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获得者,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含原“自治区深入工农牧业生产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引进人选,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科技成果国家级奖额定获奖人员,或科技成果自治区(省部)级一等奖额定获奖人员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由相应评委会根据业绩成果进行评定(其中对于参加考评结合系列职称评审的,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可不参加考试,直接参加评审)。破格申报职称的人员,原则上只可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二)继续实施参加疫情防控一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倾斜政策。(需填《2022年度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申报卫生健康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表》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审核并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后,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审核并盖章后,报送至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审核,审核表随申报材料一同报送至自治区卫生健康医学教育考试中心)职称申报评审时,同等条件下向疫情防控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倾斜。将抗疫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注重在疫情防治一线的工作实绩。在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提前一年申报高一级职称或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援鄂医疗卫生人员和自治区收治确诊病患定点医院直接参与医疗救治的一线医务人员,在高级职称评审时,免除自治区专业实践技能考试,提前一年参加职称评审。其中作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且满足职称评审业绩成果条件的,可不受现有职称取得年限限制,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本次申报工作,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是指获得国家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表彰奖励并在有关文件中明确享受省部级表彰获得者待遇以及获得自治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的个人。承担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分流任务的一线医务人员,按照《关于参与处置国际航班分流呼和浩特机场任务的医务人员享有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待遇的通知》(内防指医控发〔2020〕15号)中相关政策执行,上述倾斜政策均为一次性政策。 (三)援外医疗队队员(1年期及以上)在援外期间及回国1年半内在职称晋升、岗位聘用时享受一次优惠政策,可提前1年晋升高级职称,同等条件下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时优先考虑,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援外期间的工作业绩可作为职称晋升的指标,视同到基层工作时间,并且对继续医学教育不用硬性要求,其他申报条件应符合要求。 四、其他相关规定 (一)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职称考试 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考试成绩需达到合格标准。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继续实行考评结合的评价方式,参加全区卫生健康高级资格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考试须成绩达到60分,方可申报参加高级职称评审,其入围合格成绩参加相应资格评审长期有效。 (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医疗类、护理类职称,应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 (三)教学工作与职称评审相挂钩 按照学校要求及我院职称评审工作的要求,卫生健康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参评各级别职称与教学工作任务相挂钩成为必备条件。 1.完成近三年科室的本科教学平均工作量。 2.完成学校、医院布置的教学工作。 3.学校或医院教学督导人员或同行评价或管理人员的听课评价达到良好(医院评价75分以上)。 (四)继续医学教育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区2022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凡申报2022年卫生健康系列高级职称,需完成2020年、2021年、2022年专业技术科目学习,其中,对2020年度专业科目不做要求,其余两年需完成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学习(近三年专业科目120学时,公需科目90学时)。截至2022年12月31日,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参加职称评审时,完成规定学时的1/3即可,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参加职称评审时,不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赴区内外收治确诊病患定点医院直接参与医疗救治的专业技术人才在申报职称时,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 (五)基层服务工作 继续对城市医师服务基层作出要求。城市医生晋升职称前到基层服务,要继续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医师到基层服务实施办法》(内卫发〔2006〕23号)和《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医师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卫发〔2009〕17号)等文件执行,未按规定要求完成到基层服务的,不得推荐申报评审。 (六)考核合格 1.申报人员近三年(2019年—2021年)年度考核、医德医风(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均在合格及以上。 2.申报人员违反行风“九项准则”、经内蒙古自治区医学会鉴定的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中负主要责任者、内蒙古医科大学认定的一级教学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制。 3.受处分的申报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再作评审要求。 (八)转系列评审 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变动需要转系列(专业)评审时,须按照“先转后评”的原则,在新工作岗位工作满1年,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方可转评新系列(专业)同等级的专业技术资格;转系列满1年后,具备评审条件所规定的学历、资历等相应要求,方可申报新系列(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转系列人员参加晋升的,过去的资历连续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予以认可。 (九)申报材料的截止期限 1.申报人员任职资格、学历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2.论文、奖项、立项(以批准时间为依据)等各项业绩成果、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申报工作结束后,不得再补报相关材料。 (十)规范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办理 1.网上注册填报信息。为规范职称申报评审及推进电子证书工作,申报卫生健康系列高级职称的人员必须首先在内蒙古人才信息库(www.nmgrck.cn)中注册,填报个人基本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上传个人2寸近期免冠白底电子照片,方可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并完成线下填写申报工作。申报人员要认真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正反打印,胶装)。在表格填报的业绩成果、论文论著需有附件材料佐证,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内容一致。 2.继续制发电子证书。今年继续通过网络自助打印电子证书, 卫生健康系列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可在职称评审结果核准备案后,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查询打印个人职称电子证书。 (十一)严肃评审工作纪律 申报人员及审核、组织评审、评分的有关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附属医院卫生健康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 (十二)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 申报人员填写的表格和提供的材料附件必须真实有效,内容一致,对提供的资格证书、考试成绩、论文论著、业绩成果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齐全性负责。在表格填报的业绩成果、论文论著须有附件材料佐证。申报人员须签署《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评审工作结束后,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并归档备案。 (十三)完善失信惩戒机制 建立卫生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失信黑名单制度,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假、学术不端、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失信黑名单,三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医院要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对把关不严、违反规定程序,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四)高级职称岗位数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立医院机构编制标准指导意见》(内机编办发〔2015〕163号)要求,按照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的床位编制数,核算单位人员编制总量。分别按照专技岗编制不低于人员总量85%,以及自治区、盟市、旗县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结构控制比例的标准,测算出单位高级岗位数量后,按照高级岗位空岗数进行申报。确需超岗位职数评审的,应控制在核算出高级岗位数的5%以内。 五、评审考核办法 卫生健康系列高级职称评审采取量化打分与面试答辩相结合的考核办法。考核要素总分100分。基础分值40分(任职年度考核分值15分、资格年限分值8分、科室授分分值12分、疫情防控人员分值5分),根据申报人员实际情况,对其进行赋分。临床专业能力12分、临床综合能力12分、教学业绩成果12分、科研业绩成果12分、面试答辩12分,根据申报人提供的材料按照考核标准授予分值。(评审考核办法详见附件1) 六、参评人员报送材料要求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份(正反打印,胶装)。 (二)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医师(护士)资格证、医师(护士)执业证原件,现场审核后原件退还本人。 (三)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1份(成绩查询网址:http://www.21wecan.com,成绩合格证明打印网站:http://39.98.188.182/sps/),免试人员需提供其免试的佐证材料原件(如身份证等)。 (四)网上开具继续教育审验卡(打印网址:内蒙古人才信息库https://www.nmgrck.cn/front/index)。因年龄原因免继教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五)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工作量申报表(临床、口腔类)。 (六)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工作量申报表(公卫、护理、医技类)。 (七)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工作情况评价表。 (八)任现职以来论文及著作、科研(教学)获奖等原件并填写《职称评审(科研部分)提交材料清单》。 (九)《主持危急重症抢救和疑难病症处理病例或主刀(指导)手术病例汇总表》或《护理岗病例汇总表》或2000-3000字左右专题报告或并附《疑难病例检查(检验)报告单汇总表》或《关键医疗技术项目病历或报告汇总表》《疑难重症诊治项目病历或报告汇总表》。 (十)《内蒙古城市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考核表》或《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医师支援社区卫生工作考核表》(由本人提供)。 (十一)《2022年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申报卫生健康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表》1份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确认表》1份。 (十二)申报职称人员须到医院财务部交纳职称评审费用,并将交费收据复印件在报送材料时一并提交。 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对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与证书工本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1〕1202号)和《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证书收费及支出的通知》(内人发〔2001〕124号)规定收取评审费用。正高级每人320元、副高级每人280元、中级每人150元、初级每人100元。不再另行加收费用。 (十三)上述第8、9项登陆人事系统填写即可,第5、6、7项和第11项需填写附件相应表格后打印,签字现场提交,请申报人员认真准确填报,因个人填报不准确后果由本人承担。 七、时间安排 (一)2023年2月6日—2023年2月10日登录人事系统(外网网址http://106.74.9.234:2392;内网网址:http://10.1.98.117:9090)及自治区人才信息库(https://www.nmgrck.cn/front/index)进行申报。 (二)2023年2月10日 申报人员向人事部上报评审材料。 地点:门诊综合楼八楼1号会议室接待室。 注: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0日17时。 (三)2023年2月11日—2023年2月28日,审核评审材料并进行评审。 (四)公示无异议后向内蒙古医科大学上报评审情况,同意 后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 八、其它 (一)职称评审工作关系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各科室负责人要加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政策宣传,让科室职工了解相关政策规定,保障参评人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职称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各科室现有读研、进修、病假、产假或近期休假人员,科室主任(负责人)务必将我院2022年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及有关事宜通知到本人,若出现科室人员对今年职称工作不知晓而漏报等情况,相关责任由科室主任(负责人)承担。 (二)评审相关文件、填表要求及相关表格登录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网站(www.nmgfy.com)通知公告处下载。 (三)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实施,之前相关规定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依本方案执行。本方案未尽事宜,均依据自治区及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四)请申报人员及时扫码加入《2022年高级职称评审》微信群,后续申报工作将在群内通知。 (五)本方案由人事部负责解释。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人事部 2023年2月6日 附件1: 国家一级出版社名录.doc 附件2: 2022年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申报卫生健康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表.xlsx 附件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确认表.docx 附件4: 关于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工作量申报表填报及主管部门审核的说明.doc 附件5: 2022年申报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工作量要求.doc 附件6: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工作量申报表(公卫、护理、医技类).doc 附件7: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工作量申报表(临床、口腔类).doc 附件8: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工作情况评价表(1).doc 转发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 现将自治区人事考试院《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桂人考函〔2013〕4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对报名考试的有关问题强调如下: 一、报考人员网上报名上传的相片必须符合要求。一寸当年正面免冠白底jpg格式电子证件照片(宽190×高233像素,30KB以下)。 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缴费必须及时确认。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11月5日上午9∶00起至2013年12月26日下午17:00止。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操作结束后,请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若缴费结束2个工作日后查询仍是未缴费状态,说明缴费未成功,请在缴费时间内及时缴费。 三、报考人员需开具缴费票据的,必须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凭网上缴费的资格考试报名表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河池市人事培训考试管理办公室办理,逾期视为自愿放弃票据领取资格。地址:新建东路三巷24号河池市人才市场三楼。 四、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参加考试注意事项,做到遵守考纪,诚信考试。 河池市人事培训考试管理办公室 2013年11月5日 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 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 一、 考试时间 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设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及西班牙语6个语种,每个语种分A、B、C三个级别,其中英语每个级别分为综合、理工和卫生3个专业,其他语种不分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自己所从事的专业工作,任选一个语种参加考试,报考英语等级考试的考生可自选专业。 三、考试等级 (一)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A级(县级的考B级); (二)申报副高(一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B级(县级的考C级); (三)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C级。 四、报考程序 报考人员须完成网上填报、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等报考程序,方为报考成功。 (一)网上填报 1.填报时间。报考人员于2013年11月5日上午9:00起至2013年12月23日下午17:00止统一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填报个人报考信息。 2.填报流程。报考人员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填写《2014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报名表》,同时上传一寸当年正面免冠白底jpg格式电子证件照片(宽190×高233像素,30KB以下),具体操作按网上“照片上传说明”进行。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表时按属地管理原则根据自己所在地正确选择“XX市分考区”报名考试,“XX市分考区”一经选择保存后将不能修改。南宁市的自治区直属单位报考人员应选择“广西区直分考区”报名考试。考试、证书领取都在所选择的报名点当地进行。 (二)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1.本次考试全部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后,自行在网上缴费,具体操作按网上“网上缴费程序及相关说明”进行。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操作结束后,请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若缴费结束2个工作日后查询仍是未缴费状态,说明缴费未成功,请在缴费时间内及时缴费。 2.缴费时间。2013年11月5日上午9:00起至2013年12月26日下午17∶00止。 3. 收费标准。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桂价费〔2005〕33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须缴纳考试费每人50元。 4.票据领取。广西区直报名点报考人员:⑴凭网上缴费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或本人居民身份证领取票据;⑵票据领取时间:网上缴费后于2013年11月5日-2013年12月31日每周一、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办理(节假日不办理),逾期视为自愿放弃票据领取资格;(3)票据领取地点: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一楼大厅广西人事考试业务服务窗口(所开票据均为事业性统一收据)。 各市报名点报考人员:各市报名点的票据领取方式由各市另行安排。 5.各市报名点组织考试费由广西人事考试院返还支付。 (三)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对提交报考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再受理补报手续。 五、考试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采用GPTMIS系统进行管理,试卷预订单由系统自动生成,请各市按照《关于做好新版通用人事考试管理系统试点和推广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94号)文件要求,做好相关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六、照片复核 (一)报考人员自行复核。报考人员上传照片后自行核查本人上传的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与要求不符的,重新上传或与所选择报名点的人事考试管理机构联系。 (二)考务人员复核。待报名确认数据库下发后,各市于2014年1月13日至16日对报考人员的照片进行一次性复核确认,与要求不符的,通知报考人员重新报送照片。 七、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于2014年3月21日上午10:00起至2014年3月29日上午9:30止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 黑白、彩色均可,无照片或自贴照片无效)。 八、试题类型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各级别、专业的试题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九、参加考试及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应试时,只能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一本正式出版的通用的纸质外语词典(不得带电子词典及专门为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编写的词典、词汇汇编等)。 (二)应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三)应试人员要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 (四)应试人员严格按照试卷封二“应试人员注意事项”的要求填涂试卷代码,试卷代码未填涂或者填涂有误,考试成绩将按无效处理。应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五)考试结束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对雷同试卷进行认定,并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严肃处理。 十、考场设置 本次考试广西考区共设十五个分考区,分别为广西区直、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贵港市、崇左市、来宾市、贺州市、玉林市、百色市、河池市。考场设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由自治区人事考试院和各市人事考试部门统一编排。 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设A、B、C三个级别,六个语种。报考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合格通知书。 (二)区直考点考试成绩合格通知书具体办理时间以广西人事考试网发证通知为准。 办理地点: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一楼大厅人事考试院证书办理窗口 咨询电话:0771-5841400 (三)各市分考区考生,请咨询当地考试管理机构办理。 (一)2014年度职称外语考试用书及辅导用书内容均有修订,启用了新版防伪标识。考试用书网上增值服务内容包括2013年职称外语考试真题答案及解析等,只有正版书读者才能凭防伪码在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 //rsks.G1ass.com.cn)上查看。辅导用书新增《全国职称英语等级考试词汇重点突破》一种。 (二)2014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用书征订工作,由各市于2013年11月5日前直接上报首批预估《2014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用书订单》(见附件)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联系人:丁 群(订货) 电话:010-64961754,刘明波(其它) 电话:010-84630547, (三)广西区直考区考试教材征订在广西人才市场一楼右侧办理,咨询电话:13977124799;或新民路王府井图书批发市场四楼A6-2,咨询电话:0771-2448081。预定时间为即日起至考前一个月。 (四)网上征订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联系电话:400-606-6496,010-64962347。该网站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版集团和部人事考试中心指定的唯一售书服务网站。订书人员要谨防钓鱼网站,可通过广西人事考试网提供的链接网址进入或直接输入英文网址http://rsks.class.com.cn登录。 十四、咨询电话 政策文件咨询:0771-5864453(自治区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网上报名考务咨询:0771-5505211(广西人事考试院考务部) 考试报名票据咨询:0771-5853282(广西人事考试院综合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2013年11月4日 广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 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转发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转发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作者:谁是谁的谁,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
原文地址:http://www.bbwdc.cn/post/19448.html发布于:2026-0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