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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2、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

3、电子科技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简章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是以信息与电子学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国重点大学,直属教育部,是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和“211工程”项目重点建设高校之一,是国家“2011计划”认定高校之一,是教育部批准具有自主招生资格的大学之一。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素质教育,积极推进考试招生录取制度改革,逐步形成统一考试录取为主与多元化考试评价、多样化选拔录取相结合的优秀创新人才选拔新机制,我校将在2017年继续实行部分招生计划自主招生工作,以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选拔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   2017年我校在全国除港、澳、台地区外各省(市、区)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我校将严格控制自主招生规模,自主招生合格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200人。   二、招生专业   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专业如下表所示,考生可根据本人文理科类,选择专业填报。考生最多填报2个专业,且不能相同。   表1 2017年自主招生专业列表   序号   学院   专业名称   科类   1   通信工程学院   通信工程   理科   2   通信工程学院   信息工程   理科   3   通信工程学院   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   理科   4   电子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   理科   5   电子工程学院   信息对抗技术   理科   6   电子工程学院   智能科学与技术   理科   7   电子工程学院   遥感科学与技术   理科   8   电子工程学院   电磁场与无线技术   理科   9   计算机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理科   10   计算机学院   物联网工程   理科   11   机电工程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理科   12   机电工程学院   自动化   理科   13   机电工程学院   测控技术与仪器   理科   14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电子科学与技术   理科   15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理科   16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应用物理学   理科   17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理科   18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电波传播与天线   理科   19   数学与统计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   理科   20   数学与统计学院   信息与计算科学   理科   21   数学与统计学院   统计学   理科   22   软件学院   软件工程   理科   23   微电子学院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理科   24   微电子学院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理科   25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生物医学工程   理科   26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生物技术   理科   27   先进材料与纳米科技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   理科   28   先进材料与纳米科技学院   应用化学   理科   29   空间科学与技术学院   空间科学与技术   理科   30   空间科学与技术学院   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   理科   31   网络与信息安全学院   信息安全   理科   32   网络与信息安全学院   网络工程   理科   33   经济与管理学院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理科   34   经济与管理学院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文科   35   人文学院   哲学   文科   36   人文学院   汉语言文学   文科   37   外国语学院   英语   文科   38   外国语学院   日语   文科   39   外国语学院   翻译   文科   对于上海和浙江两个考试招生改革试点省份,自主招生专业(类)与我校在该省2017年招生专业(类)一致,选考科目要求也与普通类相同,详见相应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招生专业类及选考科目范围。   三、选拔对象   热爱祖国,诚信友善,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具备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高中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电子信息领域具有学科特长,如在相关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论文,或者以第一完成人身份拥有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或者软件著作权等。   2、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全国决赛三等奖及以上或获得全国联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者,具体比赛活动名称如下表所示。   表2 全国决赛及省级赛区竞赛列表   全国决赛名称   省赛区竞赛名称   中国数学奥林匹克   全国高中数学联赛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   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   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   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   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   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   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三等奖及以上者。   4、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全国总决赛(高中组)三等奖及以上者(注:此类考生限报我校文科相关专业)。   四、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报名,网址为:   https://gaokao.chsi.com.cn/zzbm/,根据要求填写、提交报名材料。   2、邮寄材料:(1)系统生成并经中学盖章的申请表;(2)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材料等。考生及所在中学需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请将上述材料于2017年4月1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至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字样)。   3、报名时间:2017年3月17日-31日。   4、邮寄材料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2号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招生办公室 (收)   邮政编码:710071   五、初审、考核及结果公示   1、考生申请报名的同时,若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拟为考生进行推荐,则需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需要推荐人亲笔签名或推荐单位盖章,并由推荐人或推荐单位邮寄,不得由考生邮寄。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日期后,我校将组织专门力量,按我校自主招生报名条件对申请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同时将兼顾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向在学科专业方面表现突出的申请考生,向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的地区或中学,以及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中学的申请考生适当倾斜。初审合格的考生可以进入复试,初审结果可于2017年4月底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中查询,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站上公示,请报名考生注意关注网站,及时了解信息。   2、资格审核合格考生需于2017年6月11日来我校进行现场报名及复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及英语能力,着力选拔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具备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及国际视野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具体考试形式、时间、考场安排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站通知。   3、我校将按照考生复试成绩及招生计划确定最终合格名单,考生按照复试成绩排队,择优录取。对于参加我校自主招生测试合格的考生,我校会将所有入选考生名单及其相应录取要求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并通知所在中学,并分别在考生所在中学、我校以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信息发布平台上进行公示。同时,合格考生名单也将报教育部备案,并上传“阳光高考”平台,待有关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核对、补充、确认考生的相关高考报名信息后,由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自主招生合格考生信息。   六、录取政策   1、 我校确定的自主招生合格考生需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并按照要求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当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以上且不低于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30分者,我校即予录取(具体志愿填报时间、方式等要求及模拟投档线以各省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2、 考生在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试报名时,需填报自主招生专业,选拔时将侧重考查考生填报专业的相关知识,合格考生最终确定2个自主招生志愿专业。高考录取时,具体优惠政策如下:若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高于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将满足其第一志愿专业;若高考投档成绩未达到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但在该投档线下延30分范围内,将满足其第二志愿专业。若合格考生高考志愿只认定并填报1个自主招生专业,且高考投档成绩未达到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则不予录取。(注:此处所优惠的分数是按照高考总分750分制来计算的,若某省的高考总分非750分制,则优惠的分数按比例计算。)   3、对于上海和浙江两个考试招生改革试点省份,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所在省份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简称自主线)。上海市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自主线上即可录取,自主线上26分及以上可满足第一志愿专业(类),自主线上26分以下可满足第二专业志愿(类);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自主线上20分及以上即可录取,自主线上50分及以上可满足第一专业志愿(类),自主线20分以上50分以下可满足第二专业志愿(类)。   4、江苏省考生报考我校自主招生,要求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选测AB以上。   5、自主招生合格考生入学后,有资格参加学校相关学院教改班或卓越工程师班选拔考试。   七、录取保障措施   1、 此项工作将做到实施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过程公正、录取结果公示,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学校、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三级信息公开,各类名单确定后,将及时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xidian.edu.cn 进行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   2、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作为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此项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自主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纪检部门参与并监督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考生及家长若对于选拔过程及结果有异议,可以通过学校招生办或者纪检部门进行申诉,监督电话029-81891725。   3、为进一步加强自主招生规范管理,我校将在资格初审和复试环节重点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供的发明专利、获奖证书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一旦发现造假或非考生本人创造发明,或在我校自主招生中存在其他违规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将立即取消相关学生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规处理。   八、其它   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88204236; 029-88202267   联系人:杨老师、侯老师   电子邮箱:zsb@mail.xidian.edu.cn   招生信息网址:http://zsb.xidian.edu.cn   2、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3、本工作方案由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中若有与教育部相关规定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相关规定为准。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2017年3月  2016年我校在全国除港、澳、台地区外各省(市、区)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我校将严格控制自主招生规模,自主招生合格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200人。   二, 招生专业   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专业如下表所示,考生可根据本人文理科类,选择专业填报。考生最多填报2个专业,且不能相同。   表1 2016年自主招生专业列表   1   通信工程学院   通信工程   理科   2   通信工程学院   信息工程   理科   3   通信工程学院   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   理科   4   电子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   理科   5   电子工程学院   信息对抗技术   理科   6   电子工程学院   智能科学与技术   理科   7   电子工程学院   遥感科学与技术   理科   8   电子工程学院   电磁场与无线技术   理科   9   计算机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理科   10   计算机学院   物联网工程   理科   11   机电工程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理科   12   机电工程学院   自动化   理科   13   机电工程学院   测控技术与仪器   理科   14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电子科学与技术   理科   15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理科   16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应用物理学   理科   17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理科   18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电波传播与天线   理科   19   数学与统计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   理科   20   数学与统计学院   信息与计算科学   理科   21   数学与统计学院   统计学   理科   22   软件学院   软件工程   理科   23   微电子学院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理科   24   微电子学院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理科   25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生物医学工程   理科   26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生物技术   理科   27   先进材料与纳米科技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   理科   28   先进材料与纳米科技学院   应用化学   理科   29   网络与信息安全学院   信息安全   理科   30   经济与管理学院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理科   31   经济与管理学院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文科   32   人文学院   哲学   文科   33   人文学院   汉语言文学   文科   34   外国语学院   英语   文科   35   外国语学院   日语   文科   36   外国语学院   翻译   文科   三, 选拔对象   热爱祖国,诚信友善,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具备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高中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电子信息领域具有学科特长,如在相关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论文,或者以第一完成人身份拥有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或者软件著作权等。   2、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全国决赛三等奖及以上或获得全国联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者,具体比赛活动名称如表2所示。   表2 全国决赛及省级赛区竞赛列表   中国数学奥林匹克   全国高中数学联赛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   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   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   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   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   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   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三等奖及以上者。   4、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或“全国中小学生阅读能力大赛”全国总决赛(高中组)三等奖及以上者(注:此类考生限报我校文科相关专业)。   四, 报名程序   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报名,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zzbm,根据要求填写、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14日-31日。   五, 初审、考核及结果公示   1、考生申请报名的同时,若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拟为考生进行推荐,则需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需要推荐人亲笔签名或推荐单位盖章,并由推荐人或推荐单位邮寄,不得由考生邮寄。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日期后,我校将组织专门力量,按我校自主招生报名条件对申请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同时将兼顾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向在学科专业方面表现突出的申请考生,向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的地区或中学,以及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中学的申请考生适当倾斜。初审合格的考生可以进入复试,初审结果可于2016年4月底在“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中查询,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站上公示,请报名考生注意关注网站,及时了解信息。   2、资格审核合格考生需于2016年6月10日-11日来我校进行现场报名及复试,复试形式为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及英语能力,着力选拔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具备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及国际视野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具体考试时间、考场安排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站通知。   3、我校将按照考生复试成绩及招生计划确定最终合格名单,考生按照复试成绩排队,择优录取。对于参加我校自主招生测试合格的考生,我校会将所有入选考生名单及其相应录取要求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并通知所在中学,并分别在考生所在中学、我校以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信息发布平台上进行公示。同时,合格考生名单也将报教育部备案,并上传“阳光高考”平台,待有关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核对、补充、确认考生的相关高考报名信息后,由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自主招生合格考生信息。   六, 录取政策   1、 我校确定的自主招生合格考生需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并按照要求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当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以上且不低于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30分者,我校即予录取(具体志愿填报时间、方式等要求及模拟投档线以各省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2、 考生在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试报名时,需填报自主招生专业,选拔时将侧重考查考生填报专业的相关知识,合格考生最终确定2个自主招生志愿专业。高考录取时,具体优惠政策如下:若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高于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将满足其第一志愿专业;若高考投档成绩未达到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但在该投档线下延30分范围内,将满足其第二志愿专业。若合格考生高考志愿只认定并填报1个自主招生专业,且高考投档成绩未达到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则不予录取。   3、对于江苏省考生报考我校自主招生,要求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选测AB以上。   4、自主招生合格考生入学后,有资格参加学校相关学院教改班或卓越工程师班选拔考试。   注:此处所优惠的分数是按照高考总分750分制来计算的,若某省的高考总分非750分制,则优惠的分数按比例计算。   七, 录取保障措施   1、 此项工作将做到实施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过程公正、录取结果公示,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学校、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三级信息公开,各类名单确定后,将及时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xidian.edu.cn/index.html进行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   2、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作为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此项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自主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纪检部门参与并监督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考生及家长若对于选拔过程及结果有异议,可以通过学校招生办或者纪检部门进行申诉,监督电话029-81891725。   3、对在我校自主招生中存在违规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将分别予以严肃处理。责任属推荐中学的,视情节轻重将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并由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追究有关责任者的相应责任;责任属学生本人的,未入学者,取消其自主招生考核成绩及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 其它   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88204236; 029-88202267   联系人:杨老师、侯老师   电子邮箱:zsb@mail.xidian.edu.cn   招生信息网址:http://zsb.xidian.edu.cn   2、本工作方案由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中若有与教育部相关规定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相关规定为准。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2016年3月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4号)等文件精神,电子科技大学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本着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的原则,开展2019年自主招生工作。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校招生工作小组、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自主招生工作按照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入选名单,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选拔对象   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身体健康,符合高考报名条件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优秀理科(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不分文理)高中毕业生。   报名条件:   1.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总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奖名单须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包括:   (1)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数学冬令营)(中国数学会主办);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物理学会主办);   (3)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中国化学会主办);   (4)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主办);   (5)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   2.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获奖名单须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包括:   (1)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中国数学会主办);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省级赛区)(中国物理学会主办);   (3)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省级赛区)(中国化学会主办);   (4)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省级赛区)(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主办);   (5)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省级赛区)(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   特别说明:   (1)考生须在高中阶段获得上述奖项,并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上述奖项的证书。   (2)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报材料上传。   三、招生计划   我校2019年自主招生计划为140人,不做分省计划。各专业(类)招生计划见下表:   备注:   (1)“电子科技大学”各报名类型面向全国招生,对于高考改革试点省份(浙江、上海)的考生,填报专业须在我校已公布选考科目的专业范围内;“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C类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十六个省市招生;“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D类面向北京、天津、河北、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十四个省市招生。   (2)若招生专业名称有调整,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我校2019年招生专业名称为准。   四、报名程序   申请报名以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   简章公布之日起至2019年4月8日,请考生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按流程和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获奖证书扫描件,完成报名申请并确认志愿。逾期未完成报名流程或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报名注意事项如下:   1.考生只能在“电子科技大学”和“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中选择一个招生名称报名,不能兼报;考生只能在A类、B类、C类、D类四种报名类型中选择一种报名,不能兼报。   2.不同招生名称(“电子科技大学”和“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不同报名类型(A类、B类、C类和D类)之间不能相互调剂。   3.考生须通过“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和材料提交,我校不接受现场报名,也不接受邮寄纸质材料。   4.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须经中学审核和校长签字,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公示结果也须由中学校长签字确认。   5.关于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考生可以阅读“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流程图及使用说明”(https://gaokao.chsi.com.cn/gkxx/kp/tsbmsysm.shtml)。   五、选拔程序   1.初审   我校将成立专家评审组,全面、客观、公正、严格地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价,确定A类、B类、C类、D类四种报名类型的初审合格人选。   考生5月6日起可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和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考生所提交的竞赛证书等相关信息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上详尽公示,我校不再通过其他方式告知。   2.确认考试、缴费及打印准考证   通过初审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确认考试、缴费及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我校不接受补缴费和现场缴费。缴费后,无论参加测试与否,测试费不予退还。相关时间规定如下:   确认考试及缴费:2019年5月6日—5月16日   打印准考证:2019年6月6日—6月10日   3.报到及测试   (1)报到及测试地点: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 (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2)测试内容:体育科目测试、笔试(数学、物理)、综合面试   (3)报到时间:2019年6月10日(9:00-12:00)   (4)测试时间:   a.体育科目测试:2019年6月10日(14:30-18:00)   b.笔试:2019年6月11日(9:00-11:00)   c.综合面试:2019年6月11日(13:30-17:30)   备注:   (1)“A类”考生须参加综合面试和体育科目测试,B、C、D三类考生须参加体育科目测试、笔试、综合面试,其中“D类”考生综合面试含英文面试环节。   (2)报到及测试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及我校本科招生网相关公告。   (3)考生报到时须携带申请表和在报名系统里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原件,若报到时无法提供上述资料原件,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测试资格。   (4)考生确认考试时,须在项目1(立定跳远)或项目2(引体向上(男生)/仰卧起坐(女生))中选择一个项目进行体育科目测试(测试细则详见附件《电子科技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体育科目测试细则》)。考生确认考试后,不得更改体育科目测试项目。体育科目测试得分不计入总成绩,但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   4.入选   “A类”测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综合面试100分),其余报名类型测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其中数学100分,物理100分,综合面试100分)。我校将分报名类型按测试总成绩排序,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考生志愿填报情况择优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拟公示专业及优惠分值。   5.公示   我校将于6月22日起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和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名单。   六、录取办法及优惠政策   1.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在高考志愿中填报我校,填报规则(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及录取方式按照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要求执行。   2.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在高考录取时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备注:   (1)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理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2)对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特别突出的少数优秀学生,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理科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者(对于高考改革试点省份(浙江、上海)考生投档成绩达到其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者),我校予以优先录取。   七、重要日程   1.报名:简章公布之日起至2019年4月8日   2.志愿确认:简章公布之日起至2019年4月9日   3.初审结果查询:2019年5月6日起   4.确认考试及网上缴费:2019年5月6日—5月16日   5.打印准考证:2019年6月6日—6月10日   6.报到:2019年6月10日(9:00-12:00)   7.测试时间:   (1)体育科目测试:2019年6月10日(14:30-18:00)   (2)笔试:2019年6月11日(9:00-11:00)   (3)综合面试:2019年6月11日(13:30-17:30)   8.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公示:2019年6月22日起   八、注意事项   1.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自主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2.获得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高考后填报的自主招生专业志愿须与公示的入选专业一致。   3.浙江省与上海市自主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与我校在当地公布的2019年同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相同,详见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我校招生专业(类)及选考科目要求。   4.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要求按照《电子科技大学2019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相关规定执行。   5.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开展自主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九、监督机制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我校自主招生所有测试环节将进行全程录像。在招生过程中,若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请联系纪检监察部门,联系方式:028-61830237,邮箱:jjs@uestc.edu.cn。   十、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主楼B2-214,邮政编码:611731   电话:028-61831137、61831139   学校网址:https://www.uestc.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s://zs.uestc.edu.cn   十一、本简章由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根据国家、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政策和《电子科技大学2019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附件:电子科技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体育科目测试细则   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九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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