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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朝阳考点报名通知
2、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关于2010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3、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关于2023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公告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朝阳考点报名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延期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20〕1号)和北京市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北京地区延期举行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京卫人交字〔2020〕7号)要求,现将朝阳考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 (一)网址: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 (二)时间:2020年6月16日-30日 (三)报名方式:由考生本人依据有关通知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二、网上确认 (一)上传材料时间:2020年6月29日8:00–7月1日13:00 (二)确认方式: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采用无接触网上审核方式。以医疗机构为单位,由单位专人将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材料进行审核汇总,统一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 本次确认不接受个人报名材料。 (三)邮箱地址:cyzgsh@sina.com 三、工作要求 (一)考生要求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凡在朝阳考点报名的考生所在医疗机构必须注册在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考生所有提交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报名审核贯穿报名考试全过程,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当年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无效。 3.凡在朝阳考点进行确认的考生务必在本考点规定的网上确认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 4.考生须按照通知规定要求及流程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等环节,凡未按规定流程进行报名的考生,一律视为网上报名无效。 5.考生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等所摄照片导致影响证书发放的,后果考生自负。 6.2002年(含)以后取得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考生请务必准确填写学历编号,以便考试管理机构通过学信网查询学历证书的真伪。 7.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当前报考报考状态栏中,查看报考状态。“现场确认框”为蓝色即为审核通过,可进行网上缴费。 (二)医疗机构要求 1.各医疗机构要加强此次报名材料的审核工作,由专人负责,审核报考人员所需材料原件,上传材料经单位审核无误后将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上传,上传材料必须保证清晰、规范、真实、有效。报名审核贯穿报名考试全过程,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该考生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无效。 2.各申报医疗机构须在规定时间内发送相关材料到指定邮箱进行资格审核、网上确认,考点会及时将审核结果以邮件形式进行回复,各单位须实时查看邮箱信息,并将审核结果及时反馈报考考生本人,并通知审核通过考生进行网上缴费。 3.每个报考人员上传材料建立一个文件夹,该文件夹命名为: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 4.由单位专人审核完成后,将所有报考人员文件夹统一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打包文件名及邮件标题格式为:一线报名+单位名称+单位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5.各医疗机构负责汇总本单位在此次报名中出现的问题,统一与考点进行沟通解决。 6.本次报考人员名单须在本单位公示3天。 7.按照通知要求学历取得时间及受聘年限均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 (三)网上审核确认所需材料 1.《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本人签字、联系方式栏需要手工填写。) 2.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证明;(本次报名人员必须为疫情防控一线临时性补贴在册人员,提供名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3.各医疗机构公示名单(加盖单位公章)。 4.考生有效身份证; 5.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军队院校毕业的考生须上传退伍证或转业证) 6.低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7.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执业医师注册证书; 8.报考护理学类各专业考生须提供执业护士注册证; 9.2012年(含2012年)以后毕业的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中级职称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10.报考岗位与所学专业不一致者,须提交单位出具的“从事现专业岗位工作满2年”的证明。 四、网上缴费 网上确认完成后,考生自行登录考务系统通过网上支付缴纳考试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0年7月19日 五、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成绩单打印 请关注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 六、证书发放 请关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beijing.gov.cn/ 考点咨询电话:65859688(报考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医疗机构统一汇总本单位问题后,由单位专人与我考点进行电话沟通。) 附件1:网上报名审核流程图 附件2: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相关情况说明 附件3: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朝阳考点 2020年6月17日 各有关医疗机构、考生: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关于北京考区2010年度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京卫人考字[2010]2号),现将朝阳区2010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现场信息确认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0年3月29日--2010年4月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00,下午1:00--4:00。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一楼108室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甜水园东里甲一号 联系人:郭素玲、孙永莲、杨培蔚 联系电话:65859685 乘车路线:30路道家园站;117、419、31、729、976、988、985、984路等在甜水园北里站下车沿京客隆和北京图书批发市场向东走约300米路南。 二、现场信息审核确认工作流程及要求 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需要到现场进行信息确认及资格初审,并根据不同报名条件,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一份(申报人人事关系在用人单位的,请在该表中“工作单位名称”一栏加盖单位公章。若申报人人事档案不在用人单位,需同时在“工作单位名称”一栏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公章和人事专用章)。 (二)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护照、港澳台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A4纸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正、反两面均要复印)。 (三)毕业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毕业证书遗失的应提供学籍证明材料,必要时应提交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相关学历证明。 (四)考生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在国家医学考试网站直接下载填写)。 (五)两张小二寸蓝底正面近期免冠证件照片(与网上报名上传个人jpg格式小二寸蓝底正面、近期免冠证件照片相一致)。 (六)《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A4纸复印件(军队医疗机构除外);如果在报名表中填写工作单位机构代码为组织机构代码,请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A4纸复印件。 (七)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除携带以上证件外,还需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到现场确认。 (八)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及《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合格证书》。 (九)连续第三次(年)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除需提供原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外,还应提交一级医院以上医疗、保健、预防机构培训六个月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三、收费标准 在现场确认信息并初审合格的考生,须按规定缴费。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9]2267号)、卫生部(卫规发[2000]第5号)及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本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费和医师实践技能考试费标准的函》(京价(收)字[2000]22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 类别 报名费 执业医师考试费 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费 临床类别 20元/人 280元/人 260元/人 公共卫生类别 20元/人 280元/人 260元/人 口腔类别 20元/人 380元/人 360元/人 中医类别 20元/人 360元/人 340元/人 四、报考依据和朝阳区报名点的考生范围 (一) 报考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2、《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4号); 3、《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52号); 4、《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6号); 5、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的通知(卫医发〔2006〕125号); 6、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有关条款的通知(卫办医发[2008]64号)等相关文件。 (二) 朝阳区报名点的考生范围 在朝阳行政区域内所有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考生。 五、其他说明的事项 (一)北京市是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一个考区,朝阳区是北京市考区的一个考点。朝阳区卫生局负责朝阳区考点考生现场报名信息的现场审核校对工作,并接受北京市医考办对考生报考资格复审,考生提供的信息如果虚假或错误,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二)区卫生局不举办任何医师资格考试培训班,不发售关于医师资格考试的任何教材、书籍,请各单位、考生参照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nmec.org.cn/)和北京卫生人才网站推荐和介绍的书籍、材料。 (三)有效身份证明丢失的考生,请提供相应主管部门的证明。同时,以此为依据参加考试时,要注意其有效期。 (四)费用缴纳不收支票,只收现金。需要开具正式发票的,要现场申请说明并登记,在北京市统一下发技能考试准考证时下发或另行通知。 (五)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实践技能和综合笔试考试信息、成绩查询可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http://www.nmec.org.cn/)、北京卫生人才网(http://www.bjwsrc.org)和朝阳区卫生局网站查询。实践技能考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综合笔试。 (六)领取准考证、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单和医师资格证书的时间和地点同样也会在朝阳区卫生局网站公布。 六、社会监督投诉电话及邮箱 (一)北京市医师资格考试社会监督投诉电话:82082627 (二)朝阳区医师资格考试社会监督投诉电话:65850838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四日 按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22〕1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22〕95号)要求,为做好2023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辽宁考区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网上预报名 请考生认真阅读《关于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按要求于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12日,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 (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 完成网上预报名后,考生可根据报名要求携带申请表及相关证件、材料,在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5日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辽宁考区各考点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2023年2月16日前,考点、考区考试管理机构完成考试报名资格审核,请考生及时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状态。 (三)考试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通过考区资格审核的考生务必于2023年2月28日前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 自2023年4月6日起,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方式、科目及时间 2023年护理学初级(师)专业继续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其他118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考试科目包括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时间为4月15-16日、4月22-23日。 三、成绩发布 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在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成绩单。 附件:2023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辽宁考区各考点联系方式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2月28日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关于2023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公告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关于2023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公告、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关于2023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公告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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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www.bbwdc.cn/post/18694.html发布于:2026-0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