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郑州市2017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报名完成即视为全部认同并承诺遵守上述文件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导读目录:

1、确定了!2023年河南cpa准考证打印时间:8月7日起,持续16天

2、郑州市2017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3、河南省会计类考试(评审)、办证常见问题答疑

  报考郑州、安阳、新乡、焦作、驻马店、鹤壁、信阳、洛阳、开封、许昌、平顶山、南阳、商丘、周口、济源、濮阳、三门峡地区考试的同学注意了!2023年cpa考试时间已确定为8月25日-27日,报考的同学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打印准考证,否则将不能参加本年度cpa考试。2023年河南cpa准考证打印时间是什么时候?来和高顿CPA小编一起详细看看下文了解一下吧!   一、2023年河南cpa准考证打印时间是什么时候?   中注协已公布了关于2023年cpa准考证打印的具体时间,报考的同学可以在8月7日-8月22日期间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但要注意:打印入口不是全天24小时开通,开通时间为8:00—20:00!   1.打印时间:8月7日-22日(8:00—20:00)   2.打印入口: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网站(https://cpaexam.cicpa.org.cn)   (打印流程步骤)   二、2023年河南cpa考试时间是什么时候?   本年度cpa考试时间已确定为8月25日-8月27日,相对2022年提前了1天。考试分“专业+综合”两个阶段,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机考),考生可以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   1.考试时间:8月25日-27日   2.考试方式:考试采取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机考)   (考试时间安排)   8月25日   (星期五)   08:30-11:30 会计(第一场)   13:00-15:00 税法(第一场)   17:00-19:00 经济法(第一场)   8月26日   (星期六)   08:30-11:00 审计   08:30-11:00 财务成本管理(第一场)   13:00-15:30 财务成本管理(第二场)   17:00-19:00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8月27日   (星期日)   08:30-11:30 会计(第二场)   13:00-15:00 税法(第二场)   17:00-19:00 经济法(第二场)   202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时间表-综合阶段   8月26日   (星期六)   8:30-12:0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   14:00-17:3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   三、持电子版准考证,能进考场参加考试吗?   不能。纸质版cpa准考证是进入考场的有效凭证,考试时不能使用电子版准考证进入考场。考生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会纸质准考证的打印,电子版准考证可以下载保存在手机里,以防纸质准考证丢失时备用。   CPA学习资料/免费课程/新人优惠券 一键领取>>   以上就是【确定了!2023年河南cpa准考证打印时间:8月7日起,持续16天】的全部内容,想要了解更多注会考试资讯,欢迎前往高顿CPA网站首页!   添加老师微信   获取更多注会备考资源  根据《河南省2017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现将郑州市2017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 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 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二、报名程序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中注协)网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cpaexam.cicpa.org.cn,简称网报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分为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资格审核和交费三个环节。   (一)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应当于2017年4月5日至4月28日(网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8:00—20:00),点击进入网报系统进行注册,按照报名指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首次报名人员还应在网报系统中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最近1年1寸免冠证件照片。非首次报名人员的相关信息如发生变动,应当重新填写。   无法上传照片的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期间(不含公休日)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电子照片,到郑州市财政局(二七区兴华南街39号)1115房间进行现场采集。   符合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条件,但不能进行报名的人员,可向河南省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查询办理(地址:郑州市丰产路99号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306室,查询电话:0371--65766889)。   (二)资格审核。   1. 首次报名人员填报的毕业证书编号,原则上由网报系统链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认证。持国外学历的报名人员填报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由中注协、省级注协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应当于7月20日至31日(网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8:00—20:00)期间,登录网报系统补录本人的毕业证书编号或学历认证书编号,并由中注协、省级注协提交相关单位进行认证。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录毕业证书编号或学历认证书编号的,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不予通过。   2. 持非居民身份证(如军官证、护照),或者以军校毕业学历、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作为报名条件的首次报名人员,或者网报系统无法认证学历的首次报名人员,应当在报名期间(不含公休日)携带本人签名的报名信息表、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到郑州市财政局(二七区兴华南街39号)1115房间进行审核。   3. 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不予通过。   (三)交费。   1. 完成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以及无需进行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在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通过网上支付交纳考试报名费。交费完成视为报名程序完成。   2. 报名费标准按照《河南省发展改革委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豫发改收费〔2015〕1000号)文件规定,每人每科次82元。   3. 交费截止时间为4月28日20:00。交费手续完成后,所报考科目及相关信息不能更改,报名费不予退还。   4. 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完成交费手续后,可在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可在8月15日后登录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报名资格未通过或未交费的报名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三、考试科目和考试范围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可以同时报考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   考试范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2017年)》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综合阶段考试(2017年)》确定了考试范围。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   考试系统支持8种输入法:微软拼音输入法、全拼输入法、智能ABC输入法、谷歌拼音输入法、搜狗拼音输入法、王码五笔型输入法、极品五笔输入法、万能五笔输入法。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时间。   综合阶段考试:   2017年8月26日  08:30—12:0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   14:00—17:3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   专业阶段考试:   2017年10月14日  08:30—11:00 审计   13:00—15:30 财务成本管理   17:30—19:30 经济法   2017年10月15日  08:30—11:30 会计   13:30—15:30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17:30—19:30 税法   (二)考试地点。   综合阶段考试地点安排在郑州市。   专业阶段考试河南省共设十五个考区:郑州、安阳、新乡、焦作、驻马店、鹤壁、信阳、洛阳、开封、许昌、平顶山、南阳、商丘、周口、济源。请考生根据情况选择报考考区。   六、考试辅导教材   中注协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2017年)》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综合阶段考试(2017年)》,组织编写专业阶段6个科目考试辅导教材、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试题汇编,以及经济法规汇编,由中国财经出版传媒集团出版发行。报名人员可在当地书店、出版社指定的网上书店自愿购买。   七、准考证的下载打印   综合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应当于8月7日至23日期间(每天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应当于9月18日至9月30日、10月9日至10月11日期间(每天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八、试卷评阅和成绩认定   (一)考生答卷由中注协组织集中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认定后发布。考生可登录中注协网站查询成绩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由考生到专业阶段最后科目考试报考所在地方注协申领。   (四)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由考生到其本人在报名系统中所选择的合格证领取地的地方注协申领。   九、专业阶段考试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十、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可在中注协网站查阅),报名完成即视为全部认同并承诺遵守上述文件。   (二)报名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时,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和有关考试信息,并按要求和准考证载明的考试时间参加考试。   (三)中注协开通注册会计师考试机考练习网站(http://cpademo.cicpa.org.cn)。报名人员可登录练习,熟悉机考环境和电子化试题形式。具体开通时间另行公告。   (四)考生需要对考试成绩复核的,可在成绩发布后第5个工作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报系统,提出成绩复核申请,中注协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统一组织成绩复核。   (五)中注协将通过官方网站(http://www.cicpa.org.cn)发布考试相关通知,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六)如果报名人员咨询与考试政策相关的问题,可将问题发送至中注协设立的考试专用邮箱:cpaks@cicpa.org.cn 。   如果报名人员咨询与网报系统相关的技术问题,请拨打中注协电话:010-88250110(工作日8:00—11:30,13:00—17:00)。   郑州市报名咨询电话:67181115、67181116。  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证)类   1、取得会计从业资格,应考几科?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   第十条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会计从业资格各考试科目应当一次性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考试合格标准由财政部统一制定和公布。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实行无纸化考试,无纸化考试题库由财政部统一组织建设。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管理相关规定由财政部另行制定。 第十一条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在考试结束后及时公布考试结果,通知考试通过人员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指定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我省会计管理机构联系电话: http://www.hncz.gov.cn:8002/henancms/kjcygltz/158.jhtml)   2、2015年度全省考试安排?   全省2015年度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实行全省统一报名时间和非统一报名时间相结合的报名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1) 全省统一报名时间(非自选模式): 年度内第二、四季度的首月5-15日为非自选模式报名阶段,16-30日为考场安排阶段;次月的1-10日为准考证打印阶段;其余时间为现场考试阶段。 在非自选模式下,没有报名人数限制,但考生不能自由选择考点、考场和考试时间。报名结束后,考点、考场和考试时间等考场信息由系统自动生成,因故不能参加考试的,一律不退还相关费用,不安排其他场次考试。   (2)全省非统一报名时间(自选模式或非自选模式): 年度内第一、第三季度,各省辖市、有关县(市)财政局根据预报考人员数,结合当地实际,自行安排考试报名方式(自选模式或非自选模式)和考试时间。 在自选模式下,考生报名过程中可以根据各考区考场安排,自行选择考点、考场和考试时间。具体报名时间请   考试报名注意事项:1、身份证号错误:任何人都不能修改,请重新注册一个正确的考生身份证号信息。2、因姓名、身份证号、照片等任一项错误而继续交费的,造成不能考试的,责任自行承担。3、姓名、照片错误:未参加过报名考试的,请交费前到预报名的考区受理机构修改。由于信息错误未能参加考试的,请到所报考区受理机构进行修改。4、请确保录入的手机号是您正常使用的,否则会影响到您的报名,一个手机号码只限一名考生使用。5、考生注册时,不验证手机号,注册成功后,请尽快验证手机号,如果不验证手机号,会影响到您的报名。   3、考试辅导教材是什么?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无纸化考试,考试大纲请见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辅导教材是:《会计基础》(河南省会计学会编,河南人民出版社,2015年5月出版)、《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河南省会计学会编,河南人民出版社,2015年5月出版)、《初级会计电算化》(河南省会计学会编,中国商业出版社,2015年5月出版)。   购买教材请与当地财政局会计科联系,或到河南省总会计师协会购买(郑州市政七街丰产路口向东100米路南)   4、报名的时候,系统提示已有报名序号,报不上名,是怎么回事?   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一个季度内多次报名。按照规定,每人每个季度只能报考一次(两次报名时间间隔90天)。如果前一次报名缴费未成功,请耐心等待,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清除报名序号,然后才可重新报名。   5、准考证打印时间是什么时候?   请认真阅读报名考区公告的准考证打印时间进行打印,打印时,建议您保留一份准考证电子版。准考证是您参加考试和领取会计证的重要凭证,请勿丢失。   6、考试结束,什么时候能查询成绩?如何查询?如果准考证丢失,如何查询成绩?   参加一、三季度考试的考生,请在本考区同一批次结束后5个工作日查询成绩。参加第二季度考试的考生,请于7月5日左右查询成绩。参加第四季度考试的考生,请于次年1月5日查询成绩。成绩查询网站:河南省财政厅网站(网址:http://www.hncz.gov.cn:8001/he-eams/NetService/ExternService/Query/Query_ExamGradeQuery_Main.jsp?examType=CompExam)成绩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请牢记您的准考证号,若准考证丢失,请咨询考区。   7、考试通过,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需要携带什么证件?什么时候可以领?去哪里领?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可以向考试所在地县级以上会计管理机构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须在河南省会计信息管理系统中申报,打印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1)有效身份证原件;(2)与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准考证同一底片1寸免冠照片1张;   (3)网上打印的领证申请表。   具体领证流程请咨询考区财政部门。   提示:2015年3月31日前考试通过还没领取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请于4月20日后,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到所属省辖市考区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获取证书编号,做完信息采集,经审核后领取。   8、在网上填写从业资格申请表填写有误,已提交,怎么办?   申请表个人没有修改的权限。请携带相关证件,到发证机关由工作人员进行修改,并领取从业资格证书。   9、会计从业资格证省内调转的程序和需要携带的证件是什么?   会计从业资格证调转,应当完成年度继续教育。请先在河南省会计管理系统提出申请,并提供调入单位工作证明和网上打印的调转单(一式三份)、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到调入地财政局办理调人手续。(不需办理调出手续)。   调入省直的还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0、会计从业资格证跨省调出的程序和需要携带的证件是什么?   会计从业资格证调转,应当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   请先在河南省会计管理系统提出申请,并提供调入单位工作证明和网上打印的调转单(一式三份)、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调出手续。并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和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向调入单位所在地区的会计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委托他人代办的,被委托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   11、会计从业资格证省外调入的程序和需要什么证件?   省外调入必须通过财政部调转平台(调转平台无信息者不予办理),调出地操作成功后,请携带调出地财政部门开具的调转手续、调入单位工作证明和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调入地财政部门查询并确认信息无误后,方可办理调入手续。   调入省直的还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2、会计从业资格证信息采集的程序是什么?   本次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只针对已持有河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未持证人员不予办理。   (1)持证人员请登录河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河南省会计管理系统(http://www.hncz.gov.cn:8002/henancms/kjcyryxxcj/index.jhtml),按照要求进行网上信息填报,持网上打印好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河南省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表》和填表所涉及的相关证件原件到发证机关或其办事大厅确认。   (2)相关证件原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   (3)本次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内容,均按照财政部最新的“会计从业人员管理基本信息”内容进行配置,请务必认真、如实填写“河南省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表”各项内容。所填信息,准确可靠,无任何虚假信息,否则自愿承担所造成的一切结果。   13、信息采集完成后,如何换发新证?   现有的会计从业资格证继续有效。确需换发新证的会计人员,请在信息采集结束后,携带信息采集回执表、会计从业资格证、身份证到发证机关换发新证。   14、会计人员如何进行年度继续教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和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等有关要求,会计人员自发证之日第二年起,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24学分。2011年起,我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网上学习方式(网址:河南省会计管理系统http://www.hncz.gov.cn:8002/henancms/whjxjy/index.htm,以前年度继续教育不全的,可以在网上补学。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要求,我省的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集中面授方式,《关于2014年度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安排意见的通知》等文件已下发,请高级会计人员及时报名参加培训。报名方式:各参加培训人员,根据会计人员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财政局会计科(处)报名,办理参加培训登记手续;省属单位到省总会计师协会报名,或者在河南总会计师协会网站报名,以便有计划进行组织。   15、继续教育完成后,是否还需要到发证机关进行年检?   会计人员完成继续教育后,会计管理系统会自动记录继续教育记录,请会计人员自行登录查询教育状态,不需要办理年检手续。   16、视同完成继续教育的条件有哪些?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均在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下年度。视同完成24学分的如下:   (1)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考试,以及河南省财政厅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考试,被录取的,折算为24学分;   (2)参加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24学分。(请在下个年度2月底前携带有效考试证明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属地会计管理机构备案。参加初、中、高级会计师符合条件并无缺考、违纪的,省财政厅统一导入,不用再备案);   (3)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专科以上学位学历教育,通过当年度一个学习科目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24学分(请在下个年度2月底前携带有效学籍证明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属地会计管理机构备案);   (4)独立承担河南省财政厅或河南省会计学会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请在下个年度2月底前携带课题复印件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属地会计管理机构备案);   (5)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请在下个年度2月底前携带论文复印件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属地会计管理机构备案);   (6)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请在下个年度2月底前携带出版物复印件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属地会计管理机构备案);   (7)参加河南省财政厅组织的会计类知识大赛,成绩合格或受到表彰的,折算为24学分(请在下个年度2月底前携带有效证明复印件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属地会计管理机构备案);   (8)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经所属注册会计师协会确认的,折算为24学分(请在下个年度2月底前携带有效证明复印件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属地会计管理机构备案)。   17、继续教育报名的时候,手机号变更、收不到验证码或提示手机号不存在,如何解决?   答:会计人员进行继续教育报名学习,必须先进行“会计人员手机号认证”,才可以报名,否则报名时会因“无手机号”而收不到短信。请进入“ 会计人员手机号认证”界面,“http://www.hncz.gov.cn:8001/he-eams/NetService/ExternService/Apply/Comp/Apply_Comp_MobileChange.jsp”认证您的手机号码。   外省联通、电信手机号码会有收不到验证码的问题,请更换至河南省归属地手机号码。   18、会计从业资格证丢失,如何补办?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遗失后,持证人员应在当地新闻媒体刊登遗失声明,然后持遗失声明和身份证到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办。遗失声明上注明:“XXX遗失会计从业资格证,证号:XXXXXXXXXXXXXXXXXXXXX,自本声明发布日起由该会计从业资格证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概与本人无关,特此声明。”(提醒:如果已经信息采集过,会计从业资格证号为身份证号码;如果没有信息采集过,证号为会计证档案号)   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会计师)类   1、什么时候报名?什么时候考试?   请关注财政部资格评价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属于全国性统一考试,一般每年4月份报名,10月中下旬考试。考试前20天到考试所在地财政局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见“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的考试通知。   2、考试需要携带什么证件?   考试时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无效)。   3、考试成绩如何查询?   一般考试结束后40-60天左右公布成绩,请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或“河南省会计管理系统”中的成绩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4、考试通过后,什么时候可以领职称证书?去哪里领?需要携带什么证件?   证书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放,具体要求请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com/)。   各省辖市考生请同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称科联系(联系电话:http://www.hnzc.gov.cn/Common/ReadNews.aspx?NewsId=628&Title=%E6%B2%B3%E5%8D%97%E7%9C%81%E8%81%8C%E7%A7%B0%E5%B7%A5%E4%BD%9C%E5%8A%9E%E5%85%AC%E5%9C%B0%E5%9D%80%E5%8F%8A%E7%94%B5%E8%AF%9D),查询具体的办证时间和要求。   5、考试成绩合格单怎么领取?   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请考生本人在网站打印即可。高级会计师成绩合格单领取:属于省直报名点的考生请到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领取;各省辖市报名点考生请到本辖区财政局会计科领取。考试成绩合格证不能补办。   三、高级会计师类   高级会计师考试、申报程序   1、2012年度高级会计师的申报、评审条件在新规定出台之前仍按照《河南省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职[2011]15号)执行。   2、高级会计师评审实行考评结合的方式,具备条件的会计人员,每年报名、考试时间请关注本网站。   3、在成绩合格有效期内,关注本网站通告评审时间,将参评材料报省人事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报财政厅会计处待评。   4、评审结果在河南职称网公示,随后下发评审结果文件,同时清退有关评审材料。   5、评审通过人员经岗前培训合格后,省直单位参评人员可凭评审通过文件和岗前培训合格证直接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领取高级会计师证书。各省辖市参评人员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称科统一办理,具体要求请登录河南职称网(http://www.hnz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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