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贵州省2022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指南的知识,其中也会对贵州省2022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指南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导读目录:

1、贵州省2022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指南

2、贵州省司法厅招录公务员2名,“职”等你来!

3、2022贵州公务员考试报名官网网址 http://www.gzpta.gov.cn/

  特别提示   一、贵阳市、遵义市、铜仁市、黔西南州招录公告及相关职位自行发布。请报考贵阳市、遵义市、铜仁市、黔西南州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的广大报考人员及时关注上述市(州)网站(网址附后)相关信息。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贵州党建云”、“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适时发布的贵州省公开招录公务员疫情防控有关公告及我省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认真阅读准考证上明确的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提前做好相应防控准备,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保证安全顺利参加我省公开招录公务员各环节考试。   三、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应签署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和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后方可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贵州省2022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上的学历、学位和个人身份等相关信息,并认真核对后提交。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对不符合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凡报考人员弄虚作假、隐瞒真实信息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广大报考人员应认真对待每一个考试环节,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诚信履约。   四、认真理解招录政策。为了共同营造一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考试环境,便于报考人员及时、准确、顺利地报名,请广大报考人员在报考前,认真阅读《贵州省2022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以下简称《招录公告》)和《贵州省2022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根据个人自身情况,选报一个符合条件的职位。   五、本次考试公务员主管部门不指定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名义、任何形式的公务员招录考试培训班、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印制发行的考试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保持通讯畅通,关注网站公告。请在报名时提交准确的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在招录期间,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指南   一、招录主要流程   (一)网上报名。   (二)网上资格初审。   (三)笔试。   (四)资格复审。   (五)面试。   (六)体能测评(仅限人民警察职位)。   (七)体检。   (八)考察。   (九)拟录用人员公示。   (十)录用审批。   二、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须在2022年2月23日9:00至2月27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通过“贵州省2022年公务员考录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专题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报名结束后,于2022年3月上旬公布全省报名总人数和每个职位报名人数。   特别提示:请广大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早报名,避免在报名最后一天因报名人数过多网络繁忙,出现影响正常报名的情况。   三、提交“报名信息确认”后,哪类报考人员可以重新选择报考职位?   (一)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在报名期间(2022年2月27日17:00前),可以在报名系统重新选择报考职位。   (二)网上缴费后,出现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被取消的职位,由报考该职位人员本人向招录机关提出申请,经省、市(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考务部门予以重新选择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但只能在本考区重新选择,不能跨考区。   四、如何理解报名失败?   (一)2022年2月27日17:00网上报名入口关闭。报考人员不能再进入系统提交报考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二)2022年2月27日17:00至3月1日18:00期间,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再次提示广大报考人员注意以下事项:   1.报考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因审核未通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键提交报名申请。   2.报名信息确认后,报名信息将被锁定,在审核单位进行资格初审之前将不可再修改。请务必认真核对自己的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确认报名信息。   3.未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操作的报考人员,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其报名信息。报名结束时仍未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操作的报考人员,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五、哪类人员可以免收考试费?如何办理免收考试费手续?   (一)免收考试费对象。脱贫人口和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家庭经济困难2022届毕业生。   (二)办理手续。符合免收考试费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先在网上缴纳考试费,并按照“贵州省2022年公务员考试免收考试费申请提交流程”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及有关资料。如未按规定提交申请及有关材料、资料不属实等导致申请免收考试费失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六、招录对象中“本省户籍”、“本省生源”与职位表中的“本县(市、区)户籍(生源)”如何理解?   “本省户籍”是指截止2022年2月户籍在贵州省。   “本省生源”是指在贵州省参加高考到普通高校学习的人员。   本县(市、区)户籍(生源)参照本省户籍(生源)规定执行。   七、2018年以来曾被贵州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录用过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得报考是如何规定的?   2018年以来被贵州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录用后因取消录用等原因离开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队伍的不得报考。   八、技工院校的人员报考公务员需要什么条件?可以报考哪些职位?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7〕27号),技工院校人员可按以下条件和职位报考公务员:   (一)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可以对应报考学历条件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本科学历的职位。   (二)可报考无专业限制的职位;若在技工院校所学专业与职位专业要求相近,由报考人员持专业证明资料向招录机关提出申请,经市(州)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后,方可报考,并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九、报考人员需注意哪些回避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公务员录用规定》第二十条规定:“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报考法官助理职位的,不得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中明确应当实行任职回避的情形。   十、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是否可以报考?   (一)外省籍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的委培生、定向到外省的定向生不能报考。   (二)本省籍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的委培生不能报考、定向到具体单位工作的定向生不能报考;其他定向生只能报考所定向的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职位。   十一、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的定向到具体单位工作的定向生是指的哪些人员?   指毕业后须到指定单位工作的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的定向生。   十二、非2022届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学生能否用过去取得的毕业学历、学位证报考?   截止2022年7月仍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2届毕业的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过去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如在读研究生不能用已取得的本科毕业学历参加考试)。   十三、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   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经历的人员,其服务基层经历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机关工勤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在报考公务员时,其上述身份的工作经历也可以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多段基层工作经历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   十四、报名条件中的毕业学历是否包括在职或成人教育学历?   毕业学历既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学历,也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军队院校和党校等其他国家承认的在职或成人教育毕业学历。肄业、结业均不在此之列。   十五、获第二学士学位、双学位的人员如何报考?   在符合职位所需条件时,持第二学士学位的报考人员,可使用其中任意一个专业选择报考。   在符合职位所需条件时,持“双学位”、“辅修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可使用在学信网或学位网上所载的其中一个登记专业选择报考。   十六、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包含哪些?   省司法厅机关、省监狱管理局机关、省戒毒管理局机关和省司法警官学校人民警察职位。   十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试如何安排?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先参加2022年3月26日的公共科目笔试后,还须参加3月27日的专业科目考试。   报考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不参加专业科目考试。   十八、如何理解学科门类、相关专业?   各专业所属学科类(门类)和法医、物证检验技术、现场勘验技术、计算机、会计等相关专业详细内容可登陆“贵州党建云”(www.gzzzb.gov.cn)在“公务员招录”栏目中《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中查询。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在参考专业目录之列的,由报考人员持专业证明资料向招录机关提出申请,市(州)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后,方可报考,并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www.moe.gov.cn)在“文献”栏目中《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2018年4月更新)》和“公开”栏目中《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公布2020年度普通高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目录〉(2021版)的通知》中所列的专业可用于报考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的职位。   十九、关于违规违纪行为处理   (一)哪些行为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报考人员有违规违纪和其他不诚信行为的,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作为公务员录用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   (二)对违规违纪行为,有哪几种处理方式?   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报考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根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情节较轻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5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三)《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规定?   《刑法修正案(九)》在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报考人员和其他人员违反《刑法修正案(九)》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雷同答卷如何处理?   按照国家规定,我省公务员招考的答卷必须送相关机构做雷同卷测查。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录用程序终止。作答内容雷同的认定方法和标准由省级以上考试机构确定。   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   二十、关于少数民族加分?   少数民族加分审查工作由省、市(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单位组织实施,在笔试成绩公布前进行。目前我省有两种形式:一是报考人员到现场加分审核;二是通过身份证信息审核直接加分。具体方式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实际确定。   少数民族报考人员报考定向招录少数民族职位的不予加分。原民族乡撤乡建镇的享受民族乡加分政策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一、资格复审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信息表》(一式二份,审核后一份报考人员持有,一份留存审核单位)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基层工作经历等)。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凭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参加资格复审。   此外,下列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2)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3)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提供服务地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身份证明”。   (4)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发放的《志愿服务证》(证上需有各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   (5)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提供《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   (6)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提供退伍(转业)证。   (7)报考本县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贵州省乡村振兴三类县中的66个脱贫县的乡(镇、街道)工作的在编在岗事业人员提供所属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工作满3周年证明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8)报考本县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贵州省乡村振兴三类县中的66个脱贫县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社区)主任、副主任提供所属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任职满3周年及同意报考证明。   (9)报考驻村所在县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贵州省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选派的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或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担任或曾担任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员的人员提供驻村所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任职连续满2周年证明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10)报考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退役军人提供退伍(转业)证。   资格复审时若故意隐瞒真实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十二、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州省且服役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是如何规定的?   (1)“生源地为贵州省”是指在贵州省参加高考进入普通高校学习的人员。   (2)“兵源地为贵州省”是指在贵州省内应征入伍服兵役人员。   (3)“服役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是指:①普通高校毕业后参军入伍,服役满5年退役的人员;②被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满5年,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   二十三、截止2022年2月23日,在贵州省乡村振兴三类县中的66个脱贫县的乡(镇、街道)工作满3周年的在编在岗事业人员可报考本县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是如何规定的?   贵州省乡村振兴三类县中的66个脱贫县的事业人员报考本县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应满足以下条件:   (1)截止2022年2月23日仍在贵州省乡村振兴三类县中的66个脱贫县的乡(镇、街道)工作。   (2)截止2022年2月23日在贵州省乡村振兴三类县中的66个脱贫县的乡(镇、街道)工作应累计满3周年。   (3)截止2022年2月23日仍为在编在岗的事业人员。   (4)在报考时,只能报考本县机关(单位)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   二十四、截止2022年2月23日,在贵州省乡村振兴三类县中的66个脱贫县担任3周年以上且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社区)主任、副主任(任职时间可合并计算)可报考本县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的职位是如何规定的?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社区)主任、副主任报考本县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的职位,应满足以下条件:   (1)截止2022年2月23日仍在贵州省乡村振兴三类县中的66个脱贫县任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社区)主任、副主任。   (2)截止2022年2月23日在贵州省乡村振兴三类县中的66个脱贫县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社区)主任、副主任职位任职时间累计满3周年(任职时间可合并计算)。   (3)在报考时,只能报考本县机关(单位)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的职位。   二十五、截止2022年2月23日,贵州省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选派的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或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担任或曾担任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员连续满2周年的人员(两类工作队的任职时间可累计),可报考驻村所在县(市、区)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的职位是如何规定的?   担任或曾担任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员的人员报考驻村所在县(市、区)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的职位,应满足以下条件:   (1)贵州省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选派的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或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担任或曾担任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员的人员。   (2)截止2022年2月23日,在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或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的任职时间应连续满2周年,两类工作队的任职时间可累计。   (3)在报考时,只能报考驻村所在县机关(单位)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的职位。   二十六、留学回国人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录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认证的学历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有关证明材料,应在资格复审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二十七、哪些职位需要体能测评?测评项目是什么?   人民警察职位〔不含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狱(所)医职位〕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中组部有关最新要求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   二十八、体检标准按什么执行?   公务员职位的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国家和我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及国家和我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特别提示:请广大报考人员认真查阅上述体检标准,根据本人身体情况选择职位进行报名。   二十九、哪些环节不进行递补?   公务员职位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狱(所)医职位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人民警察职位〔不含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狱(所)医职位〕体能测评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三十、本《报考指南》适用范围是哪些?由谁负责解释?   《报考指南》仅适用于《贵州省2022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由贵州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贵阳市公务员招录公告及公告发布网站:   http://www.gysdj.gov.cn   遵义市公务员招录公告及公告发布网站:   http://www.zunyiyj.gov.cn   铜仁市公务员招录公告及公告发布网站:   http://rsj.trs.gov.cn   黔西南州公务员招录公告及公告发布网站:   http://www.qxn.gov.cn  贵州省司法厅(以下简称省司法厅)是省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   中共贵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司法厅。   省司法厅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决策部署,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研究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在我省的贯彻落实措施,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省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省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法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三)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省政府的法规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立法协调。   (四)承办省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地区各部门实施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省政府规章编纂工作,组织翻译、审定省政府规章外文正式译本。负责市(州)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章清理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省政府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省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承担省政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行政裁决、行政赔偿工作。省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设在省司法厅。   (六)负责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省政府各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和各市(州)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指导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七)负责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参与省政府重大项目决策论证,为省政府重大经济和社会管理活动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审核和法律服务。承办省政府作为民事主体涉及的有关法律事务。省政府法律顾问室设在省司法厅。   (八)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九)负责全省监狱工作,监督管理刑罚执行、罪犯改造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十)负责司法行政戒毒场所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拟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四)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指导、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和警衔评授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市(州)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相关干部管理工作。   (十五)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   (十六)管理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   (十七)完成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022贵州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将于2月23日开通,报名时间:2月23日-2月27日。下方为2022贵州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报名入口、报名流程供考生参考。如在贵州公务员报名过程当中有问题>>>报名咨询客服   省考峰会 | 职位检索 | 专业目录 | 报名人数 | 省考课程 | 历年试题   2022贵州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http://pta.guizhou.gov.cn/   (贵州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2月23日-2月27日)   2022贵州公务员考试报名流程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须在2022年2月23日9:00至2月27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通过“贵州省2022年公务员考录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专题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录公告》《报考指南》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签署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和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报考人员根据职位要求,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并如实填写《贵州省2022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4),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2022年2月23日至2月26日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报名人数与招录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以缴费人数为准),供报名人员参考。报名结束后,于2022年3月上旬公布全省报名总人数和每个职位报名人数。   【贵州中公教育推荐-全贵州省考职位表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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